文件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艺进出口集团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文件编号:国税函(1998)450号
发布时间:1998-07-30
实施时间:1998-07-30
中艺进出口集团是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试行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大型集团,到1997年底,合并缴税期限已满。为进一步支持中艺进出口集团的发展,现将该集团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通知如下:
附件:中艺进出口集团合并纳税企业名单
公司名称所在地
1中国抽纱品进出口(集团)公司北京市
2中国珠宝首饰进出口公司北京市
3中艺编织品进出口公司北京市
4中艺国际储运公司北京市
5中艺国际广告展览公司北京市
6中艺华龙进出口公司北京市
7中艺家具进出口公司北京市
8中艺金朝进出口公司北京市
9中艺进出口实业公司北京市
10中艺礼品进出口公司北京市
11中艺贸易发展进出口公司北京市
12中艺名人艺术珍品进出口公司北京市
13中艺陶瓷贸易实业公司北京市
14中艺远东贸易公司北京市
15中国抽纱福建进出口公司福建省福州市
16中国抽纱广东进出口公司广东省广州市
17中国抽纱山东进出口公司山东省青岛市
18中国抽纱烟台进出口公司山东省烟台市
19中国抽纱上海进出口公司上海市
20中国抽纱河南进出口公司河南省郑州市
21中国抽纱黑龙江进出口公司黑龙江省哈尔
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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