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交通部、国家计委关于明确武汉港向通过武汉钢铁(集团)..
文件编号:交水发[1998]16号
发布时间:1998-01-07
实施时间:1998-01-07
公司码头的货物征收货物港务费问题的通知
(交通部、国家计委交水发〔1998〕16号文印发)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码头地处武汉港港辖区以内,属于长江干线的货主码头。根据《国务院批转
因货主码头由货主负责维护,港口航道、锚地由双重领导港口负责维护和管理,因此交通部会同原国家物价局颁布的《长江
鉴此,武汉港应按交运发〔1992〕967号文的规定向通过武汉钢铁(集团)公司码头的货物征收货物港务费。
一九九八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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