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禁毒条例》拟修订强调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四川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8-09-12 08:17:14  评论()

文件名称:《四川省禁毒条例》拟修订强调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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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省禁毒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布,并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公众可于2018年10月8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至省政府法制办。

记者从省政府法制办获悉,《四川省禁毒条例》的修订是出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禁毒工作部署、适应毒情形势变化、维护保障法制统一、破解我省禁毒工作难题的需要。“随着毒情形势的变化,《四川省禁毒条例》已无法满足禁毒斗争的实际需要,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亟需通过完善地方立法加以推进解决。且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国务院《戒毒条例》的颁布实施,禁毒工作的体制、机制和戒毒模式等都发生了重大变革,为保障法制的统一,亟需对《条例》进行修订。”相关负责人介绍,针对以上需求,修订代理稿从完善禁毒工作体制、禁毒宣传教育、毒品管制、戒毒工作措施、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规定。

提高人民群众禁毒意识和抵制毒品危害的能力,是禁毒工作的治本之策。在禁毒宣传教育方面,征求意见稿分别规定了有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交通、邮政、娱乐服务等行业市场主体在禁毒宣传中的义务。在完善禁毒工作体制、机制方面,征求意见稿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禁毒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需要可以设立禁毒工作领导协调机构,同时强调,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应发挥社会力量,并建立健全举报奖励制度。在加强毒品管制方面,征求意见稿作出规范,比如:对可用于制毒的化学品进行实名登记;交通运输企业应当建立驾驶人员涉毒筛查制度;等等。鉴于当前利用互联网进行涉毒违法活动的现象越来越突出,征求意见稿要求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及网络空间的创建者、管理者要防止他人利用其提供的互联网服务、网络空间进行涉毒违法活动或传播涉毒违法有害信息。

为增强法规约束力,征求意见稿对国家机关、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职责,娱乐服务场所、物流寄递企业等未落实禁毒管理制度等情况,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记者任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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