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政府关于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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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网 天津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8-08-17 14:21:32  评论()

文件名称:天津市政府关于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区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推动各区进一步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切实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真正把功夫下在平时,补齐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治欠保支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专项督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安排

由市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负责专项督查的组织实施,督查时间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18年8月31日,具体时间安排由市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统筹安排和通知。督查结束后,由市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向市人民政府报告督查结果。

二、督查重点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治欠保支工作重要批示精神情况以及市政府会议、市领导批示要求情况;将保障工资支付工作纳入本级政府工作和平安建设重点内容情况;定期召开会议,发挥区工作协调机制作用,落实主管部门协同监管责任情况;建立健全问责制度,强化定期执法检查等情况。

(二)全面落实整改,完善工作基础。针对2017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结果通报中指出的问题,进一步全面查摆本区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推动整改落实情况;完善并落实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等制度措施,确保按时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情况;加强基层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量,完善执法保障情况;落实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情况。

(三)健全行业管理,强化源头治理。各区在建工程项目、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台账清单情况;整顿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秩序,打击违法分包、转包和垫资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情况;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解决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欠薪等情况。

(四)加强风险防控,压实工作责任。重点线索、督办案件办理情况以及典型案件曝光情况;及时妥善处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等情况;对组织工作不到位、推诿扯皮、不作为不担当等失职失责人员严肃问责等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工作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举措,事关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冬病夏治",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工作责任,扎实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支付。

(二)各区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自查,深入排查本区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切实摸清底数。对欠薪违法行为,坚持发现一起、依法查处一起。对照督查内容,认真准备有关情况的佐证材料,包括出台的制度文件,工作方案、工作记录,工程项目台账以及掌握的企业欠薪情况等,做好迎接督查准备。

(三)市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要加强对专项督查工作的组织实施,突出工作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梳理全市治欠保支工作情况,进一步压实属地监管责任。要充分发挥考核推动作用,专项督查结果列入2018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评分项目,进行综合考评。督查结束一周后,形成书面报告报市人民政府。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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