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政府关于同意太行山高速公路涞源至曲阳段设置收费站的复函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河北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8-08-07 09:21:24  评论()

文件名称:河北省政府关于同意太行山高速公路涞源至曲阳段设置收费站的复函

文件编号:冀政办字〔2018〕122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太行山高速公路涞源至曲阳段设置收费站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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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太行山高速公路涞源至曲阳段设置收费站的复函

索引号:

000217883/2018-00458

发布机构:

省政府办公厅

文号:

冀政办字〔2018〕122号

主题词:

发布日期:

2018年07月31日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太行山高速公路涞源至曲阳段设置收费站的复函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关于太行山高速公路涞源至曲阳段设站收费及核准收费期限的请示》(冀交公〔2018〕400号)收悉。省政府同意太行山高速公路涞源至曲阳段建成后,设置白石山、川里、古北岳、灵山南、曲阳北匝道收费站5处,收取机动车辆通行费。自开始收费之日起,收费期限为25年。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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