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政府关于同意北京至秦皇岛高速公路河北省大安镇(津冀界)至平安城段设置收费站的复函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河北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8-08-07 09:21:23  评论()

文件名称:河北省政府关于同意北京至秦皇岛高速公路河北省大安镇(津冀界)至平安城段设置收费站的复函

文件编号:冀政办字〔2018〕120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北京至秦皇岛高速公路河北省大安镇(津冀界)至平安城段设置收费站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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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北京至秦皇岛高速公路河北省大安镇(津冀界)至平安城段设置收费站的复函

索引号:

000217883/2018-00454

发布机构:

省政府办公厅

文号:

冀政办字〔2018〕120号

主题词:

发布日期:

2018年07月31日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北京至秦皇岛高速公路河北省大安镇(津冀界)至平安城段设置收费站的复函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关于北京至秦皇岛高速公路河北省大安镇(津冀界)至平安城段设站收费的请示》(冀交公〔2018〕369号)收悉。省政府同意北京至秦皇岛高速公路河北省大安镇(津冀界)至平安城段建成后,设置津冀界玉田主线收费站1处,玉田城西、玉田城北匝道收费站2处,收取机动车辆通行费,以偿还建设债务。自收费之日起,收费期限为15年。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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