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关于调整S10温州绕城高速公路西南线限速标志限速值的复函
文件编号:浙交函〔2018〕191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温州绕城高速公路西南线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要求调整温州绕城高速公路西南线标志速度的函》(温绕西〔2018〕36号)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规定,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温州绕城高速公路西南线(丽水方向)阁巷枢纽K85+270至仰义枢纽K139+970路段,除万全枢纽至湖岭背隧道(含)路段(K95+500~K102+100)、陶山互通至岭背隧道(含)路段(K113+470~K123+810)、畚箕山隧道路段(K126+810~K128+150)以及乌岩尖隧道(含)至仰义枢纽路段(K132+580~K139+970)标志速度保持不变外,其他路段小客车速度调整至120公里/小时,其他车辆标志速度保持100公里/小时不变。
温州绕城高速公路西南线(平阳方向)仰义枢纽K139+970至阁巷枢纽K85+270路段,除仰义枢纽至乌岩尖隧道(含)路段(K139+970~K132+500)、畚箕山隧道路段(K127+050~K128+070)、岭背隧道(含)至陶山互通路段(K122+590~K113+960)以及湖岭背隧道(含)至万全枢纽路段(K101+950~K95+850)标志速度保持不变外,其他路段小客车速度调整至120公里/小时,其他车辆标志速度保持100公里/小时不变。
二、请你公司按照安全性评价报告和专家评审意见完善相应的交通工程保障措施,确保安全运行条件,调整相关限速标志,同时加强养护管理,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安全保畅工作。相关部门要加强交通安全管理,确保安全运行。
三、请进一步加强运行速度观测和运营数据采集分析工作,限速标志调整运营满一年后的第一个月内开展高速公路限速标志调整后评估工作。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18年8月3日
(联系人:刘金鑫,联系电话:0571-87807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