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7月1日施行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新疆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8-06-05 18:17:51  评论()

文件名称:巴州:《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7月1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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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巴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条例》废止。《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条例》从多个方面对巴州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提供了保障,明确了巴州人民政府授权开发区管委会行使自治州级经济管理权限和行政管理职能;规定开发区应当坚持市场运作、政策引导、统筹协调、创新机制、生态优先、产业驱动、产城融合的原则,提高开放合作水平,增强市场活力和发展动力。

《条例》规定,对属于巴州人民政府的管理权限,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能委托行使外,巴州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应当根据巴州有关规定将其行使的行政管理权限委托开发区管委会行使,并履行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能。

此外,《条例》还明确提出了开发区在创新与发展、科技与人才、服务与保障方面的工作内容。

巴州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云上开发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帅文武说:“新的条例提出开发区鼓励企业、院校、科研机构以及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在开发区设立科技研发机构,开展技术创新,培育自主品牌,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加速器的建设和发展,这将加快开发区企业和市场的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的步伐,对推动开发区经济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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