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实施2018年“海南省边远乡村教学点小学教师培训计划”的通知====省政府工作部门信息公开
文件编号:琼教师〔2018〕34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海南省教育厅文件
琼教师〔2018〕34号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实施2018年“海南省边远
乡村教学点小学教师培训计划”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琼台师范学院,省教育研究培训院:
为贯彻落实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的《省委、省政府2018年为民办实事事项》(琼办发〔2018〕8号)“边远乡村教学点小学教师培训”任务,全面提高我省边远乡村及教学点小学教师整体素质和专业化水平,促进我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就实施2018年“海南省边远乡村教学点小学教师培训计划”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通过该计划的实施,使参训的我省边远乡村教学点小学教师在教育理论、教学技能与实践能力等各方面有一定的提高,较好地掌握科学的教育理念与教学知识,除主教学科外具备兼任一门薄弱学科的基础教学技能;同时借助该计划推进教师培训工作向农村学校和教学点倾斜,促进我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项目实施
(一)省级示范性培训
省级示范性培训项目培训人数为600人,其中省教育研究培训院负责培训300人,琼台师范学院负责培训300人。
省级示范性培训时间共10天,实施时间为2018年7月中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省级示范性培训对象主要为培训管理者(培训者)、边远乡村教学点小学语文、数学青年(骨干)教师。通过省级示范性培训,创新边远乡村教师培训新模式,为市县普及性培训起示范引领作用。
(二)市县普及性培训
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整合本级教师培训机构资源,利用市县培训基地,开展本市县教学点农村教师全覆盖的普及性培训,自主组织课程和师资,结合相关省级教师培训机构的指导与师资支持,开展2400人的边远乡村及教学点小学教师普及性培训。培训时间共10天,实施时间范围为2018年7月中下旬(省级示范性培训之后)至8月底前,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协同本级教师培训机构、有关省级项目实施办公室确定。
网络研修及跟踪指导。琼台师范学院、省教育研究培训院分别组织示范性培训项目学员及东部、西部市县学员统一参加省级网络研修及跟踪指导学习。实施时间为市县普及性集中培训结束后至11月底。
市县普及性培训对象为村小、教学点小学语文、数学教师(具体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三、日程安排
序号
时间安排
工作目标和任务
责任单位
1
2018年5月30日前
琼台师范学院、省教育研究培训院分别在本省东部、西部调研相关市县边远乡村教学点小学教师培训需求,结合2014-2017年度培训规划内容,制订2018年度具体培训实施方案,指导各市县制订本地区具体培训实施方案。
琼台师范学院、省教育研究培训院、各市县教育(教科)局
2
2018年6月20日前
各市县制订本地区具体培训实施方案,报送省级示范性培训及市县普及性培训学员名单汇总表。
各市县教育(教科)局、市县培训机构
3
2018年7月中下旬
开展本计划省级示范性培训项目,为市县级教师培训机构起示范引领的作用。
2018年省级培训人数共为600人。
琼台师范学院、省教育研究培训院
4
2018年7月中下旬(省级示范性培训之后)至8月底前
开展市县普及性培训。每年利用市县级教师培训机构的基地、师资等条件,结合省级培训师资送培到市县,开展共2400人的市县普及性培训。
各市县教育(教科)局、市县培训机构、琼台师范学院、省教育研究培训院
5
2018年8月—11月
琼台师范学院、省教育研究培训院分别组织示范性培训项目学员及东部、西部市县学员统一参加省级网络研修及跟踪指导学习。
琼台师范学院、省教育研究培训院、各市县教育(教科)局、市县培训机构
6
2018年12月底前
做好本项目的总结与绩效考评工作。
琼台师范学院、省教育研究培训院、各市县教育(教科)局、市县培训机构
四、组织管理
(一)省教育厅负责本项目的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组织实施与监督管理工作。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教培院)具体负责本项目的督促检查、跟踪指导等工作。
(二)在琼台师范学院、省教育研究培训院分别成立本项目东部、西部实施办公室,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协调、业务管理、日常事务、检查评估与总结工作。实施办公机构分别由琼台师范学院、省教育研究培训院负责组建。
琼台师范学院联系人:何勤,联系电话:65894455,电子邮箱:heqin801218@126.com,通讯地址:海口市琼山区府城镇中山路琼台师范学院府城校区,邮编:571100。
省教育研究培训院联系人:关心凤,联系电话:36652792,电子邮箱:hkgxf@163.com,通讯地址:海口市兴丹路26号海南省教育研究培训院,邮编:571100。
示范性培训任务分配如下:琼台师范学院负责的市县包括:三亚市、文昌市、琼海市、万宁市、五指山市、定安县、屯昌县、陵水县、保亭县等市县;省教育研究培训院负责的市县包括:海口市、儋州市、东方市、澄迈县、临高县、昌江县、乐东县、白沙县、琼中县等市县。
(三)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当地有关部门,成立领导小组,建立健全项目工作机制和具体实施办法,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本地区项目具体实施的协调、管理与考核工作,并于2018年6月20日前将市县普及性培训实施方案、《项目总负责人、联系人信息表》(附件2)和《学员信息汇总表》(附件3,EXCEL表格格式)的正式纸质版、电子版报送至有关省级实施办公室。
五、实施要求
(一)责任分解,各司其责
本项目参训学员多、任务重,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周密部署,高度重视培训安全管理。有关省级培训机构要深入所负责的市县加强培训需求调研,制订省级示范性培训实施方案,并于2018年5月30日前报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审核备案。市县培训机构提前做好参训学员、培训场地遴选工作,制订普及性培训方案并经有关省级实施办公室审核后组织实施。各司其责,保证质量。
(二)精心设计,确保质量
有关省级、市县级培训机构要紧紧围绕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重点难点问题,以提升教师教学技能为中心,以典型案例为载体,合理确定课程内容,开展主题式培训,实践性课程原则上不少于50%。精心遴选一线优秀骨干教师、教研员和培训专家组成培训师资团队,一线教师不少于50%。切实改变以讲授为主的培训方式,将集中培训与网络研修相结合,依托省研修社区平台,通过网络研修、教师工作室、定期跟踪指导等形式,实现培训专家与参训学员的资源共享与学习指导,引导参训教师将培训中学到的知识技能有效运用到教育教学实践当中,加强各子项目学员的培训延伸跟踪指导服务工作,确保学以致用。
(三)规范经费开支,加强经费管理
本项目经费由省级财政给予经费支持,经费开支主要用于参训学员住宿费、伙食费、场地费、讲课费、资料费、交通费和网络研修等其他费用。省级示范性培训从省级专项培训经费列支,其中集中培训按260元/天/人,网络研修及跟踪指导按2元/人/学时经费标准划拨;市县级培训将根据本年度普及性培训名额分配情况,按260元/天/人经费标准分别拨付到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应配套必要资金,保障本项目的实施工作。
建立规范的培训经费管理制度,规范经费支出项目,严格执行预决算制度,强化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严肃查处挪用培训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保证培训经费使用效益。
六、其他要求
(一)由于本项目是省委、省政府2018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已列入了省政府督查室重点督查范围,实行“月督查、季报告、半年小结、全年总结”的制度。请各市县每月15日前将项目进展情况(含资金使用进度)按管理归属报送本项目东部或西部实施办公室,由省中小学教师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汇总,于每月20日前报送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联系人:李晓平,联系电话:65232872),以便统一报送省政府督查室。
(二)各市县(单位)要加强资金管理,加快推动项目实施,根据琼府〔2018〕1号文规定,可以统筹使用省财政下拨的教师队伍建设专项资金,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由于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已按本项目规划培训人数给足了培训资金,未要求市县进行配套,请各市县在统计上报本项目资金使用进度时,只统计省财政拨付的资金。市县自行配套的资金,不属于本项目资金使用进度统计范围。请各市县教育部门也负责提醒同级财政部门按此要求办理,确保资金使用进度统计的准确性。
附件:1.2018年“海南省边远乡村教学点小学教师培训计划”
参训学员名额分配表
2.“海南省边远乡村教学点小学教师培训计划”项目总
负责人、联系人信息表
3.2018年“海南省边远乡村教学点小学教师培训计划”
参训学员信息汇总表
海南省教育厅
2018年3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省教育厅办公室2018年3月30日印发
附件
2018年“海南省边远乡村教学点小学教师
培训计划”参训学员名额分配表
序号
市县
培训
管理者
示范性培训学科
示范性
培训名额
普及性
培训名额
合计
实施
办公室
语文
数学
1
海口市
8
25
23
56
270
326
省教育研究培训院
2
儋州市
6
26
24
56
280
336
3
东方市
4
15
14
33
150
183
4
澄迈县
4
15
13
32
145
177
5
临高县
4
15
14
33
160
193
6
昌江县
4
6
5
15
85
100
7
乐东县
4
21
20
45
230
275
8
白沙县
3
6
6
15
80
95
9
琼中县
3
6
6
15
70
85
10
三亚市
5
23
22
50
155
205
琼台师范学院
11
文昌市
5
13
12
30
90
120
12
琼海市
5
16
15
36
110
146
13
万宁市
5
18
17
40
125
165
14
五指山市
3
10
9
22
70
92
15
定安县
4
15
14
33
105
138
16
屯昌县
5
15
13
33
100
133
17
陵水县
5
17
16
38
120
158
18
保亭县
3
8
7
18
55
73
合计
80
270
250
600
2400
3000
附件2
“海南省边远乡村教学点小学教师培训计划”
市县总负责人、联系人信息表
市县(公章):
姓名
单位
行政职务
电话
手机
电子邮箱
省继教网账号
备注
注:1.“备注”请标明是“总负责人”或“联系人”;
2.本表请于2018年6月20日前将电子版报送到省项目实施办公室电子邮箱。
附件3
2018年“海南省边远乡村教学点小学教师培训计划”
参训学员信息汇总表
市县(公章):联系人:联系电话: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学校(教学点)
行政职务
现任教学科
兼教学科
手机
省继教网账号
备注
注:1.请各市县按省级示范性培训、市县普及性培训分别汇总成两类学员信息汇总表,制成EXCEL表格,于2018年6月20日前报送至相关省实施办;
2.填报省级示范性培训的学员,属“管理者(培训者)”的请于“备注”栏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