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强化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管理工作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四川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8-03-20 11:39:37  评论()

文件名称:泸州强化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管理工作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为打造食品药品安全泸州,加强医疗机构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促进医疗机构药房、个体诊所药品储存区域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保障药品质量安全,2018年初,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市卫计委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医疗机构药房(药品储存区域)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全市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管理工作,破解药品薄弱环节监管,全力保障药品使用安全。

《通知》中明确了目标任务和工作步骤,制定了详细的验收标准。将县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民营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站、村卫生站、个体诊所纳入规范化管理范围。按照工作安排,2018年3月由各区(县)卫生计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辖区医疗机构开展宣传培训;2018年4至7月由各医疗机构对照验收标准开展自查整改,规范药房管理;2018年8月至2020年10月分三个阶段对各医疗机构药房开展检查验收;争取到2020年底,全市各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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