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电梯安全条例立法调研组到佳木斯调研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黑龙江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8-03-09 11:12:11  评论()

文件名称:省政府电梯安全条例立法调研组到佳木斯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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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时间:

3月5日—6日,黑龙江省电梯安全条例立法调研组由省质监局党组成员、巡视员姚贵宝带队,省政府法制办、省人大常委会、省人大财经委等单位领导一行十人,到佳木斯市、富锦市开展调研。此次调研采取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方式进行,分别组织召开监管部门和行政相对人两个座谈会,广泛征求多方对《黑龙江省电梯安全条例》的意见和建议。

3月5日,在佳木斯市调研时,监管部门主要反馈了加强对电梯安全技术档案主要技术资料的保存;通过建立电梯应急平台解决电梯应急救援及时性的问题;建议提高处罚额度,以达到更好的惩戒和教育目的等意见。行政相对人提出了希望行业协会参与电梯维护保养核算的成本定价;物业公司单设电梯维护费用,并由专门部门监督落实;对公众聚集场所的电梯采取强制保险;在保证维保质量的前提下,提高维护保养人员维保电梯数量的上限等建议。佳木斯市政府副市长田雨、副秘书长孙兰生、质监局、法制办、人大法工委相关领导陪同。

3月6日,在富锦市调研时,在市监、住建、财政、物价、安监、人社、通信、公安、保监等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相关人员参加的座谈会上,市监局局长徐赵扬建议将电梯安全性能验收(安装监督检验)工作纳入新建工程整体验收,各部门针对职权和实际情况分别发表了各自的看法、意见和建议。在行政相对人座谈会上,电梯制造单位、电梯安装单位、电梯使用单位(包括物业公司、业主代表以及商场、医院等公众聚集场所电梯使用单位)、电梯维保单位等十三家单位二十二名参会人员踊跃发言,对《条例》中的电梯安装、维修、改造、使用、维护等相关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气氛十分热烈。富锦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徐永志,市政府党组成员徐国兴等陪同调研。(采编:郭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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