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广东省推进空间规划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
文件编号:粤办函〔2018〕32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粤办函〔2018〕32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
广东省推进空间规划工作部门间
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
省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建立广东省推进空间规划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的有关请示收悉。省人民政府同意建立由你委牵头的广东省推进空间规划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广东省推进空间规划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
省府办公厅
2018年1月9日
附件
广东省推进空间规划工作部门间
联席会议制度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空间规划体制改革的工作部署,统筹推进我省空间规划工作,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建立省推进空间规划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一)统筹推进全省空间规划工作,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困难,确保实现“多规合一”。
(二)研究制定全省空间规划技术规程及规划编制、实施办法,对空间规划体系及涉及的法律法规进行系统研究,提出立改废释的意见建议。
(三)加强会商沟通和信息共享,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相关政策的研究、制定和落实。
(四)加强监督检查、跟踪评估和分析总结,对前期研究成果、市县试点成果进行评估审查,及时总结经验,推广成功做法。
(五)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省发展改革委等11个部门组成。省发展改革委为牵头单位,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分管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根据工作需要,经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可增加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省发展改革委承担。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召集人:何宁卡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副召集人:吴道闻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成员:谢水明省编办副主任
苏凤玲省财政厅副厅长
杨林安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周国英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
郭壮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王富民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张英奇省水利厅副厅长
牛宝骏省农业厅副厅长
杨胜强省林业厅副厅长
屈家树省海洋与渔业厅副厅长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可根据会议议题情况邀请地市或其他部门参加会议。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四、工作要求
省发展改革委要牵头会同各成员单位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研究全省空间规划试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要互通信息、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省发展改革委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