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聘任第五届省政府法律顾问组成员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陕西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8-01-24 17:01:36  评论()

文件名称: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聘任第五届省政府法律顾问组成员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规定,省政府决定聘任韩松、王麟、韩永安、方燕(女)、王浩公、李万强、刘丹冰(女)、窦醒亚、廉高波、赵黎明、张敏(女)为第五届省政府法律顾问组成员。

省政府法律顾问组办公室设在省政府法制办,具体负责省政府法律顾问组的日常联络、组织、协调,以及对省政府法律顾问的考核、评价等工作。省政府法律顾问组办公室主任由省政府法制办主任王占峰兼任,副主任由省司法厅副厅长李艾平、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闫三选兼任。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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