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务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展览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北京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8-01-18 06:08:31  评论()

文件名称:市商务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展览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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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经市政府同意,市商务委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国土委、市旅游委、市统计局、市知识产权局、市贸促会共同印发《关于促进展览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展览业发展的现状和趋势,突出展览业创新发展和转型升级,明确了北京展览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实施意见》首次提出展览业是服务北京“四个中心”建设的重要载体之一,已经成为构建现代市场体系和开放型经济体系的重要平台,具有服务经济、绿色经济、总部经济的产业特点,对社会和经济发展起到了引领、聚集、辐射的作用。并明确展览业发展要坚持服从服务于“四个中心”建设、坚持国际化发展方向、坚持市场导向、坚持区域协同发展等四条基本原则。

针对我市展览业存在空间结构布局不合理,服务保障能力、国际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实施意见》从发展布局、发展内容、发展主体、发展方式、发展环境等方面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北京展览业发展“优化空间布局”、“强化品牌建设”、“培育市场主体”、“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国际化水平”、“优化发展环境”等6个方面24项重点工作任务及7项保障措施,对于推动北京展览业品牌化、专业化、国际化、信息化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商务部门将牵头建立22个委办局共同参与的促进展览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协调,细化任务分工,开展政策解读,市区两级部门联动,确保《实施意见》中各项任务有序推进落实,确保实现展览业发展的总体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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