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婴幼儿奶粉标签标识不规范 食药监部门立案查处253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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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部署开展了为期一年的婴幼儿配方乳粉标签标识规范和监督检查工作。一年来,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针对婴幼儿配方乳粉标签标识内容,检查生产企业126家次、经营单位21.1万家次,发现部分企业标签标识不规范现象仍然存在。
按照食药监总局发布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标签规范技术指导原则(试行)》,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商品名称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不应包含金装超级升级等虚假、夸大、违反科学原则的词语,益眠强体等涉及预防、治疗、保健功能的词语,以及益智益生菌等明示或者暗示具有益智、增加抵抗力或者免疫力、保护肠道等功能性表述等。
然而,在为期一年的检查中发现,部分产品名称含有金装金牌等字样;部分标签标注的原辅料来源使用了全进口奶源源自天然牧场生态牧场等模糊信息;部分企业用零添加不添加香精香料等字样。此外,个别企业在标签标识中明示或者暗示具有益智、增加抵抗力或者免疫力、保护肠道等功能。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立案查处253起,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5600余份,并要求在2018年1月1日前完成标签标识整改任务。
明年1月1日起,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不得生产标签标识不符合配方注册要求的婴幼儿配方乳粉。食药监总局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继续加大对婴幼儿配方乳粉标签标识的监督检查,发现2018年1月1日起生产的婴幼儿配方乳粉标签标识不符合配方注册要求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