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山西省商务厅关于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山西晋城沁水石油分公司龙港加油站等2座加油站原址改建予以规划确认的批复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晋城市商务局:
你们上报的关于加油站原址改建进行规划确认的申请收悉。根据商务部《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查,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山西晋城沁水石油分公司龙港加油站、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山西晋城沁水石油分公司滨河路加油站原址改建规划符合当地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同意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山西晋城沁水石油分公司龙港加油站、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山西晋城沁水石油分公司滨河路加油站原址改建,并予以规划确认。
请企业接文后到有关部门办理土地、规划建设、环保、消防等相关手续,加油站在改造期间由市商务局暂时收回其《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待项目改造建设完工,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报省商务厅备案后,方可投入运营。
特此批复。
山西省商务厅
2017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