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全区公共安全工作有关情况通报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宁夏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7-11-28 20:08:53  评论()

文件名称: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全区公共安全工作有关情况通报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有关部门(单位),有关企业:

2017年

11月14日

,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了全区今冬明春公共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上,宁夏消防总队和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治安总队负责同志分别通报了今年1月—10月全区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和社会治安工作情况,安排了今冬明春各领域重点工作。按照许尔锋副主席指示精神,现将《全区1月—10月火灾防控工作情况通报》《全区1月—10月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通报》《全区1月—10月社会治安管理工作情况通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区1月—10月火灾防控工作情况通报

一、全区1月-10月火灾防控情况

2017年1月—10月,全区共发生火灾2726起,死亡2人,零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539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火灾起数下降21.4%,死亡人数下降77.8%,伤人数持平,直接经济损失下降36.8%,火灾4项指标“三降一平”。从发生火灾季节看,冬春季节仍然是火灾多发季节。2017年1月—3月,全区共发生火灾1212起,占前10个月火灾总数的43.6%。入冬以来,每天平均发生火灾20起左右,较夏秋季节火灾起数明显增多。从发生火灾原因看,电气火灾和生活用火不慎仍是主要原因。共发生电气类火灾392起,占总数的14.3%,因用火不慎、吸烟、玩火造成火灾1635起,占总数的59.9%。从发生火灾场所看,居住建筑和农村火灾仍是火灾多发区域。居住类场所发生火灾481起,占总数的17.6%;农村地区发生火灾1350起,占总数的49.5%。

二、存在的问题

(一)消防安全责任落实还不到位。一些基层政府仍存在重经济发展、轻安全管理的倾向;有的职能部门和行业系统重主业、轻安全,对消防安全责任不主动落实;一些街道、乡镇消防安全管理组织不健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仍未全部落到实处;一些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和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到位,诸如消防设施带病运行,随意封堵消防通道等火灾隐患问题相对突出。

(二)消防安全基础工作仍有差距。年初,自治区人民政府与各市人民政府和行业部门签订了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了消防基础建设任务,各地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但进展还有一定差距。尤其是消防队站建设、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招聘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等任务,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

(三)火灾防控难度越来越大。消防管理的对象量大面广,全区现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1863家、火灾高危单位63家、高层建筑3462栋,这些场所中有不少单位存在静态火灾隐患。高层、地下建筑和大跨度、大空间建筑不断增多,这些建筑结构复杂、体量庞大、火灾危险性高;部分单位场所火灾隐患整治、反弹、再整治、再反弹的现象突出,火灾防控工作任务重、压力大。

三、今冬明春重点工作

(一)层层部署推进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决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层层部署推进落实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要从政府、行业部门、公安消防3个层面,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推进火灾防控工作落实,确保全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各地要紧盯人员密集、易燃易爆、“三合一”、群租房、老旧住宅等容易发生大火的场所单位,落实严防严管严控措施。要继续深入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和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扎实开展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城市综合体消防安全治理、消防控制室规范化管理3个专项行动。要紧盯全国和全区“两会”等重大活动以及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日,加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重要节点期间,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开展检查,加大夜间营业场所检查力度,发动基层组织和社会单位在重点区域场所实行巡防看守,确保节日消防安全。

(三)扎实推进消防安全基础建设。各地要加快推进消火栓、消防站等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跟进落实建设、维护和管理责任。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基础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推动街道、乡镇健全完善消防安全组织,深化开展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推动街道社区开展“消防安全社区”创建达标验收。全国“两会”前,90%的街道乡镇消防安全网格实现规范化管理,90%的社区实现达标管理。推进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发展,尽快补足现有消防站点力量缺口,及时配齐新建消防站点执勤力量。符合建队条件的乡镇全部建立专职消防队,全面完成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发展任务。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90%的社区全部建立微型消防站,开展针对性业务练兵活动,提高微型消防站扑救初期火灾的能力。将“智慧消防”纳入“智慧城市”建设内容,建立社会化消防管理平台,积极运用物联网技术建立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提升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四)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各地、各部门要创新机制、形式和方法,不断提高消防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实效性。针对冬春季节火灾规律特点和火灾防控重点,广泛宣传火灾防范措施,普及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各行业部门要将消防知识纳入本行业系统教育培训内容,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升社会消防管理水平。

全区

1月—10月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通报

一、全区1月-10月道路交通安全情况

2017年1月—10月,全区共发生适用一般程序处理交通事故1281起,死亡290人,受伤1392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8%、10%、11%。其中,生产经营性交通事故189起,死亡94人,受伤205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20%、17%、8%。

二、主要工作情况

(一)紧盯源头隐患整治不放松。一是紧紧盯住全区易引发重特大交通事故的275家“两客一危”企业,对10671辆重点车辆进行重点管控,对隐患车辆进行全面摸排,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目前全区重点车辆清理率已达97%。二是将异地运营协调实际运营地纳入监管视线。三是积极联合安监、交通运输等部门对排查出的871处道路隐患采取区、市、县三级挂牌督办。

(二)全力严管路面秩序不放松。一是依托交警执法站、公路超限检测站和交管站、劝导站等“四站”,牢牢守住关键节点,严查严管“两客一危”、重型货车、农村面包车和农运车辆。二是针对当前城市交通秩序重点、难点、热点问题,针对易引发事故的酒驾、毒驾、假牌、套牌、闯红灯等突出违法和重大隐患,坚持常态化“零容忍”,全力消除致乱、致堵、致祸隐患。三是组织百余次集中统一行动,十余次阶段性专项整治,打出了严管整治声势,取得了显著成效。四是深入推动缉查布控系统实战应用,对嫌疑车辆实施精准打击、精确拦截,基本做到了全区全覆盖。

(三)全面集中曝光警示不放松。一是邀请主流媒体,每月召开新闻通气会,重点对终生禁驾人员、多次严重违法车辆和存在隐患的运输企业予以公开曝光。二是针对近期风险隐患和事故特点,通过短信、微信向企业点对点推送警示提示。三是依托交警微信微博、今日头条等平台,加大文明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普及。

(四)联勤联动力促共治不放松。一是会同安监、交通运输等部门持续用好联合约谈、问责、曝光等手段,确保隐患整改到位。二是牵头组织西北片区严管统一行动,联动联查10条重点高速公路和国省道主干线安全风险隐患。三是与交通运输等部门力促货车治超取得实效,全区共查处货车违法3.6万起,其中非法改装5700起、超限超载4154起。

三、今冬明春重点工作

(一)继续保持源头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一要对“两客一危”隐患车辆和企业,强力攻坚,全面清理,坚持日分析、周通报、月考核机制,全力清除存量,坚决杜绝增量,及时清理隐患。二要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深入行政区域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及校车企业再进行全面检查,督促学校、校车企业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强化校车监管;要禁止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和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接送学生。三要强化部门协作、联合约谈、叠加惩戒等有力措施,倒逼运输企业落实GPS动态监管、驾驶人和车辆管理措施。四要对冬季团雾多发路段、易结冰公路桥梁、隧道、长下坡等隐患路段全面排查,推动治理,督促改善道路通行条件。

(二)继续保持路面严查严处整治力度。一要突出事故防控重点时段,科学安排警力部署和巡逻勤务,多措并举加强管控力度。二要创新缉查布控系统深化应用技战法,精准打击重点隐患车辆,及时发现、查处、消除违法隐患。三要强力推动农村地区“两站两员”建设,切实用好执法小分队,用活农村劝导员,严把进山、出村、出镇关口;切实落实红白喜事提示警示,提前打招呼、做提示,提醒告诫不酒驾、不违法载人。四要继续坚持周末、夜查和凌晨高压严管态势,做好集中统一行动和阶段性专项整治,严查严处重点车辆和严重交通违法。

(三)持续加强施工路段交通组织不漏管。一要针对京藏高速公路改扩建和城市地下管网改造等拥堵节点,采取精细化交通组织措施,最大限度降低拥堵风险。二要大力排查整治施工路段隐患,建立落实施工期间交通安全访查制度,特别是对未中断交通的施工作业路段,依法严格加强监督检查。三要督促施工单位加强运输车辆管理,要求参与工程运输的车辆、驾驶人必须符合规定,坚决杜绝问题车辆和驾驶人参与工程建设。

(四)积极主动应对恶劣天气不失控。会同气象部门及时掌握大雾、团雾、雨雪冰冻信息,及时发布预警提示。协调交通运输部门提前将应急救援力量、物资和设备投放到关键节点。根据天气变化和道路通行条件,及时采取远端控制、近端分流、多点分流等措施,引导车辆安全通行。需要封闭省际入口的,支队要及时向总队报告,通报相邻省份做好管控,遇高速公路封闭需分流的,要提前通知属地交警,协同做好疏堵保畅。

(五)加强冬季交通安全宣教力度。加强冬季交通隐患公布提示、事故案例警示教育,重点驾驶人群体点对点提示,做到“一点一预警、一案一曝光、一月一提示”。结合

12月2日

“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积极会同职能部门,动员社会力量,大力倡导遵法守规明礼、安全文明出行。

(六)持续抓好督导考评责任落实。充分运用分片督导、动态巡查、交叉检查、通报督办等多种形式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基层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深入开展事故深度调查,严格事故责任追究,推动车辆生产、道路经营、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以绩效考评为牵引,充分发挥正向激励,传导压力作用,实现以考促管目的,营造浓厚工作氛围,形成齐头并进良好局面。

全区1月—10月社会治安管理工作情况通报

一、主要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全区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安保维稳工作主线,主动适应新常态、新要求和新形势,以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和社会稳定的突出治安问题为突破口及工作着眼点,加快推进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着力解决危害民生的突出治安问题,不断提升治安管理能力和水平。在大型活动安保工作上,圆满完成十九大、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全国、全区“两会”、国际马拉松等30多项安全保卫工作,实现“零事故”“零差错”工作目标。在社区警务建设上,大力实施“一村(社区)一警”社区警务战略,成果丰硕。在构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上,一次性建设10个公安检查站,打造反恐铁桶工程。以“史上最严”措施严管寄递物流、散装汽油销售、行业场所,取得良好社会效果。在户籍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工作上,颁布实施《宁夏居住证管理办法》,全面实现身份证跨省异地申领工作,着力增强群众获得感。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上,更加深入务实。坚持关口前移,开展“雨露”行动,创新推广“矛盾纠纷转办单”机制,实现对矛盾纠纷的精准化调处。在侦办民生大案上,以群众深恶痛绝的黄赌食药环问题为导向,重拳出击,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得到有力保障。持续以“三整治两管控一排查”为抓手,集中开展管控、整治和打击行动,有力维护了全区社会治安大局持续平稳。

二、存在的问题

当前,进入岁末年初,各种复杂因素交织叠加,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突出问题仍然较多。各类群众自发的祈福、大型庆祝、灯会、焰火、娱乐活动以及商场促销活动频繁、集中,人员密集,安全隐患较大;随着外来务工人员返乡,劳资纠纷等问题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将会持续增多,治安涉稳问题多发;邻近岁末年关,是人民群众物质需求的高峰期,不法分子借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增多,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不容小觑;各地烟花爆竹等民爆物品的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需求剧增,发生危爆案件事故的风险加大,危爆安全隐患不能忽视。

三、今冬明春重点工作

(一)严抓巡逻防控。坚持重兵压上、屯警街面,根据治安形势需要,针对人流量和发案特点,启动相应勤务等级,坚持武装巡逻与盘查相结合,重点安排警力加强广场、车站、机场、大型商贸场所等人员密集区域的定点驻守和巡逻盘查,最大限度提高街面见警率、管事率,遇有紧急情况,迅速果断采取措施,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防止事态扩大。

(二)严查要害部位。要发挥公安机关的监督指导职能,督促落实内部防范,组织力量对要害部位内部防范进行滚动明查暗访,发现安全隐患坚决督促整改。指导督促公交运营单位充实安防力量,严格落实安检、巡查、应急处置等各项措施。要增加警力投入,加强周边管控整治。在高峰时段、重点部位开展不间断巡查,严密查缉可疑人员、危险物品。进一步严密火车站安全防范,落实由公安牵头,铁路、交通运输等部门参加的日常联勤、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和情报定期会商等工作机制,大力开展车站区域治安整治,确保群众安全出行。

(三)严防事故发生。会同安监等部门全面清剿涉危安全隐患,突出抓好民爆物品、烟花爆竹等市场秩序清理整顿,加强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监督管理,严格散装汽油、物流寄递行业管控,严厉查处非法制贩危爆物品违法犯罪活动。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旅游景区内的场所设施和各类运输工具进行全面检查整改,切实维护景区治安秩序,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强买强卖、敲诈勒索等侵害游客的违法犯罪活动。

(四)严打突出问题。坚持近年扫黄禁赌的成功经验,建立常态化打击防控机制,重拳打击黄赌活动获利者、组织者、经营者和“保护伞”,适时组织开展区域性统一清查和专项打击整治行动,净化社会治安环境。针对年关节日商品消费量大,群众易受假劣商品侵害的问题,持续打击食药犯罪。集中侦破一批食药大要案件,提振群众的民生安全信心,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五)严管特殊人群。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广泛深入走访困难群众和单位,及时了解掌握社情民意,重点摸排各种不稳定因素,切实把排查工作做细,把化解工作做实,把提前处置工作做到位,严防因劳资纠纷、家庭纠纷、邻里纠纷等问题诱发不安定事端,严防矛盾激化酿成个人极端暴力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同时,加强特殊人员群体关爱管控,对刑释解教人员、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吸毒人员、非正常上访人员,全部认真排查梳理,落实关爱帮扶措施,从源头上预防减少矛盾纠纷。对具有违法犯罪倾向的高危人员,实行“一人一档”“专人负责”,切实掌握其现实动态;对预备危险物品有实施违法犯罪的,坚决果断提前处置,严防其铤而走险制造事端。

(有关部门、有关企业(单位):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综治办,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教育厅、科技厅、公安厅、国家安全厅、民政厅、司法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农牧厅、商务厅、文化厅、卫生计生委、旅游发展委、宁东管委会、工商局、质监局、新闻出版广电局、安监局、食品药监局、信访局、消防总队,银川海关、宁夏气象局、兰州铁路局银川办事处、宁夏邮政管理局、民航宁夏监管局,西部机场集团宁夏机场公司、国网宁夏电力公司、中国石油宁夏销售公司、中国石油宁夏石化公司、中国石化宁夏石油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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