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修订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下月起实施 强化科技人员奖励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10
月
1
日起,修订版《浙江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将正式实施。
9
月
22
日,宣传贯彻《浙江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座谈会在杭州举行。
我省始终把科技成果转化作为第一工程。
3
月
30
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浙江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修订后的《条例》在突出政府引导功能、强化企业主体作用、加强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均提出了新的规定,并且把创新券制度、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科技特派员等具有浙江特色的政策措施上升为法规条文,亮点颇多。
《条例》中,强化对科技人员的奖励与激励的规定最为抢眼。《条例》明确规定,政府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依法对完成、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奖励比例不低于
70%
。
《条例》实施在即,不少奋斗在一线的科技工作者深受鼓舞。浙江大学工业技术转化研究院副院长翁宇说:《条例》的颁布实施,对浙江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成果转化提供了法律保障和政策支持,为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提供了新动能。
湖州市德清县科技局局长姚国丽说:修订后的《条例》破除了高校科技成果处置权和收益分配权的固有枷锁,优化了产学研合作政策环境,拓展了合作空间。截至目前,德清与浙江大学等
6
所高校院所共建成果转化中心,明年德清将继续引进
3
到
4
家高校转化中心,深化产学研合作。
浙江省科技厅厅长周国辉表示,下一步,我省将以《条例》的贯彻实施为主抓手,以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为主阵地,以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为主方向,不断完善符合科技创新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全力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工作。
(来源:浙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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