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出台《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改革创新实施方案》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内蒙古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7-09-22 10:49:51  评论()

文件名称:呼伦贝尔市出台《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改革创新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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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时间:

呼伦贝尔市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政府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决策部署,“以互联网+”电子招标采购为支撑,强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降低交易成本,遏制不正当竞争行为,优化市场竞争环境,促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相关法规,结合实际,制定了全市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改革创新实施方案。方案主要分三部分:

一、简政放权

(一)按照职权法定的原则,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把该管的管好,该放的放开。

(二)不得设置于法无据的资质条件。不得设定与交易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资质资格、业绩奖项、主要人员、财务能力、技术、商务、工艺流程、技术参数等作为加分条件,限制、排斥市场主体参与公平竞争。

(三)依法放开市场准入。不得通过设置限制性条件,阻碍或者排斥市场主体进入本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市场。

(四)清理整治各种乱收费。全面清理规范各类涉企收费,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完善涉企收费监督检查制度和举报、查处、问责机制。

(五)防止泄露投标人信息的行为。取消报名环节,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推行投标资格后审。严格评标区、监督区管理。实行投标(竞买)保证金统一代收代退制度。实行潜在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二、放管结合

(一)厘清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权责。按照职权法定的原则,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明确监管职责。建立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权责清单制度。行政监督管理部门要主动向社会公开权责清单。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财政、国土资源、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部门按照法定职责分工和本部门权责清单,负责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二)全面推行招标采购信息公开。对依法必须公开招标采购的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及相关图纸、技术材料,要在招标采购公告明确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向社会公开,供市场主体查阅,主动接受投标人(供应商)、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和社会公众及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

(三)全面推行招标采购文件修改、异议提出、异议答复网上公开。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潜在投标人(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采购文件提出的异议、自行踏勘项目现场产生的疑问及答复,一律通过招标采购公告明确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在线公开进行。

(四)加强交易现场工作秩序维护。对开标、评标全过程进行音频、视频记录,全程留痕可追溯,不留死角。

(五)强化招投标活动全过程监管。各级招投标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要依照职责分工,根据项目不同情况、不同阶段,采取现场监督、检查抽查、在线监督等多种方式,加强对招标、投标、评标全过程的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评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六)强化公开公平公正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防止徇私舞弊随意执法、选择性监管,促进执法公正。健全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要依照职责分工,明确受理处理投诉机构,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及时受理投诉并依法做出处理决定。

(七)建设公共资源交易信用平台。建立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信用平台,并将相关信息纳入信用信息平台,实现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制定信用评价制度,实现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建立信用联动奖惩机制,营造诚信创优的良好氛围和环境。

(八)严格清理和规范招投标有关规定。

三、优化服务

(一)建设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建设全市规则统一、公开透明、信息共享、服务高效、监督规范的市和旗市区两级一体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现市和旗市区公共资源交易在市级一个平台(一网)运行、交易制度规则统一制定、交易项目按限额分级执行、交易项目监管按属地管理执法的目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旗市区分中心实行属地管理,按限额就地开展交易服务工作。旗市区不再单独建设电子交易平台,准确划分和定位市和旗市区在一体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功能,统一在市电子交易平台固定区域按权限独立操作。

(二)探索推广专家远程异地评标评审。全面推行由招标采购项目属地交易平台发起,异地专家就近在其属地交易中心,对发起地招标采购项目进行远程异地评审,以线上评审代替线下评审,实现由“人跑路”向“数据跑路”转变,节约交易成本,遏制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建立互联共享的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类同电子化检索、比对提示系统,提高评标效率、质量,保证公平公正。

(三)建设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管理体系。进一步整合全市专家资源,完善综合评标专家库。健全专家选聘和退出机制,加强对评标专家的动态监管、考评和责任追究。定期对专家进行培训,提高履职水平。积极推动专家资源及专家信用信息全市范围内互联共享。

(四)创新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方式。积极探索建设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建设小额建设工程项目和政府采购项目网上交易系统。强化招标人、采购人的主体责任,提高招标采购的公开化水平和交易效率,降低招标采购的交易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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