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公布吉林省“十河一湖”四级河长名单的公告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吉林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7-09-13 08:59:21  评论()

文件名称:吉林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公布吉林省“十河一湖”四级河长名单的公告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吉林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要求,现将我省设省级河长的松花江、嫩江、图们江、伊通河、饮马河、鸭绿江、辉发河、东辽河、拉林河、浑江、查干湖等“十河一湖”的省、市、县、乡四级486名河长名单予以公布。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各级河长工作进行监督,共同推进吉林省河湖治理与保护。

附:吉林省设省级河长“十河一湖”四级河长名单

特此公告

吉林省河长制办公室

2017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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