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关于命名六盘水市为“贵州省园林城市”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宁夏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7-08-31 11:19:50  评论()

文件名称:省政府关于命名六盘水市为“贵州省园林城市”的通知

文件编号:黔府函〔2017〕173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省人民政府关于命名六盘水市为

“贵州省园林城市”的通知

黔府函〔2017〕173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对照《贵州省园林城市、县城和城镇申报与评审办法》要求,近年来,六盘水市加大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力度,积极开展创建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达到了贵州省园林城市评选标准。经有关单位和部门评审,省人民政府同意命名六盘水市为“贵州省园林城市”。

六盘水市要认真总结创建经验,巩固发展创建成果,争创“国家园林城市”。全省各地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守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进一步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着力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全面提高人民群众居住环境质量,大力推进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奋力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

贵州省人民政府

2017年8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