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加快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十条措施和进一步促进养老机构健康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福建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7-08-11 15:32:02  评论()

文件名称:三明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加快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十条措施和进一步促进养老机构健康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

文件编号:明政办〔2017〕95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十条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17〕67号)和《关于进一步促进养老机构健康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17〕68号)(以下简称“双十条”)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明确重点任务

居家养老服务方面:加强城乡养老服务设施建设,2017年底前专业化养老服务组织全部落地并开展服务,打造一批村(居)、乡(镇)、县(市、区)三级示范性养老服务综合体。2018年底前完成市、县两级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至2017年底,专业化、市场化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覆盖全市60%以上街道和中心城区乡镇,2018年达80%以上,2020年实现全覆盖。持续推进城市“三社三化”(即社区治理网格化、社会组织服务对接精准化、社工服务专业化)、农村“三自三助”(即自愿申请、自付费用、自担风险;入住老人生活自理自助,老人、邻里之间互帮互助,政府、非政府组织、社会各界提供帮助)养老模式。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社区“中央厨房+居家养老照料中心+就餐、配餐、送餐”服务模式。

养老机构发展方面:各县(市、区)政府于2017年9月底前组织完成已建养老机构排查的鉴定工作。对经过鉴定确认安全的机构,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设立许可;对需要整改的机构,于2017年底前完成整改并办理设立许可;对需要搬迁的机构,于2018年3月底前完成搬迁并办理设立许可。2018年4月起,未经许可和登记的养老机构严禁接收老年人入住。

二、落实资金保障

市、县两级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双十条”文件要求,落实全市护理型机构床位运营补贴、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床位护理补贴、低保对象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的完全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及入住养老机构补贴等配套资金。民办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提供失能老年人照料服务的,以实际入住的失能老年人数,按年平均给予每年每床1200元护理补贴,其中省级财政承担50%、各县(市、区)财政承担50%。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大资金筹措力度,确保2017年推进养老服务工作建设等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任务完成。

三、盘活用好敬老院

各县(市、区)政府要将盘活用好乡镇敬老院工作纳入对乡镇政府年度绩效考评内容。要加快敬老院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力争2017年底实现全市敬老院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率100%。要鼓励引导特困人员全部就近入住敬老院,力争2017年底前实现敬老院床位使用率50%以上。要探索开展社会化养老服务,在确保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水平和床位有空余的基础上,鼓励设施条件和服务较好的乡镇敬老院发展成为农村老年人区域性的服务中心,面向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人员及其遗偶、计生特殊家庭、空巢老人等困难群体提供服务,提升敬老院的资源利用率。要增强敬老院“造血”功能,每个县(市、区)选取1所以上基础条件较好的敬老院启动“敬老院+光伏”试点工作。要积极引导各方力量参与和帮扶敬老院建设,建立“挂、帮、助”三叠加制度,即:1所敬老院至少有1名县处级领导挂包,挂包经费每年不少于3万元;至少有5个共建单位结对帮扶,帮扶经费每个单位每年不少于1万元;1名农村特困供养人员人有1个以上志愿者“一对一”或“N对一”助养帮扶。

四、深化医养融合

推进国家级医养结合城市试点工作纵深发展。推动落实家庭医生签约制度,打通分级诊疗的“最后一公里”,居家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覆盖率达60%以上。2017年底前,所有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签订合作协议,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签约率达100%;护理型床位数占养老机构总床位数比例达25%。

养老机构通过内设医疗机构或与就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合作等方式开展养老服务,符合条件的按规定接入开通医保定点端口,参保人员在医保定点养老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可使用社会保障卡即时结算,为已办理登记高血压、糖尿病和重性精神病门诊特殊病种的参保患者,免费提供限定的基本药物。2017年9月底前,民政、卫计、医疗保障管理部门联合开展一次审批行动,集中解决床位数超过100张的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接入医保定点的难题。2017年底前,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符合医保定点条件的,医保定点签定率达到50%以上,2020年实现100%全覆盖。探索建立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形成多元化保险筹资渠道,推动解决失能老人基本生活照料和相关医疗护理等费用问题。

五、加强队伍建设

加强社区助老队伍建设,每个村级基层党组织至少要登记配备1名以上基层养老助老联络人,每个社区设置1至2名社区助老员。加强人员培训,定期开展养老护理员培训和每年一届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实现逐年常态化开展。支持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积极创造条件开设养老服务特色专业,鼓励有条件的职业院校与养老机构联合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支持有条件的职业院校开展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提升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素质。探索建立养老从业人员入职奖补制度,引导具备应急救援、心理咨询、家政等服务专业人才进入养老服务领域,培养跨专业整合型人才,缓解当前养老从业人才匮乏的现状。

六、完善工作机制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双十条”措施落实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民政、财政、卫计、教育、住建、人社、医保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齐抓共管、整体推进,要统筹做好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障、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社会福利等制度的有效衔接。要依法对“涉老”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实施监督,严肃查处挤占、挪用、虚报、冒领等违纪违法行为。要加强督查落实,2017年底前由市民政局牵头组织开展对各县(市、区)落实情况的专项督查。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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