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省政府关于贵州省长江经济带沿江取水口排污口和应急水源布局规划实施方案的批复
文件编号:黔府函〔2017〕153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州省长江经济带沿江取水口
排污口和应急水源布局规划实施方案的批复
黔府函〔2017〕153号
省水利厅:
你厅《关于审批〈贵州省长江经济带沿江取水口排污口和应急水源布局规划实施方案(报批稿)〉的请示》(黔水呈〔2017〕5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贵州省长江经济带沿江取水口排污口和应急水源布局规划实施方案(报批稿)》(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请印发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组织实施。
二、在实施过程中,要以提高供水保障程度、强化水资源保护、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为目标,切实加强取水口和排污口管理,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长江经济带城市的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提供基础保障。
三、省发展改革委、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有关部门要做好指导工作,确保到2020年,我省长江经济带沿江相关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取水口、排污口和应急水源合理布
局。
四、你厅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抓紧建立《实施方案》监督检查和评估制度,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适时将检查情况报省人民政府。
贵州省人民政府
2017年7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