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政府关于同意西安东方亚太职业技术学院更名为西安健康工程职业学院的批复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陕西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7-06-26 09:06:41  评论()

文件名称:陕西省政府关于同意西安东方亚太职业技术学院更名为西安健康工程职业学院的批复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西安东方亚太职业技术学院更名为西安健康工程职业学院的请示》(陕教字〔2017〕93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西安东方亚太职业技术学院更名为西安健康工程职业学院,撤销原校名。

二、西安健康工程职业学院是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学校,实施全日制专科层次高等职业技术教育。

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5000人,从2017年开始招生。

请你厅按照教育部要求,尽快完成该校的更名备案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学校的管理和指导,引导学校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办学模式和运行机制,努力提高办学质量,努力将学校办成以健康服务相关专业为特色的高层次应用型、技能型高职学院。

陕西省人民政府

2017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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