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宁夏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7-06-26 03:39:59  评论()

文件名称:关于做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件编号:宁农(计)发78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宁农(计)发<2015>78号

各市、县(区)农牧局、财政局,自治区农林科学院、宁夏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2015年“中央1号”文件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要求,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做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5>62号),重点支持宁夏等10个省(区),选择部分市县,围绕水稻、小麦等口粮作物以及特色产业,开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为切实做好我区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要以农业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为切入点,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支撑,以生产经营合作或农村土地股份合作为主要方式,推动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储存、加工、销售一体化融合发展,延伸农业产业链,建立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提高农业附加值,培育农村新业态,拓展农民增收渠道,着力探索建立农民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中的利益共享机制和实现机制,让农民不仅从农业增收中获得利益,而且要从二三产业发展的增值收益中分享利润。

二、支持方向

(一)围绕主导产业建立完整产业链,形成各类农业经营主体的利益共同体。

以自治区重点发展的1+4(优质粮食+草畜、蔬菜、枸杞、葡萄)产业为依托,突出水稻、小麦等优质粮食产业,围绕解决一家一户面临的土地经营零散、劳动力不足、社会化服务难等问题,通过生产经营合作、土地股份合作等方式,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建立完整产业链。

(二)推进不同经营主体契约融合、共同发展,让农民共享发展成果。

试点市县要围绕当地有发展潜力的主导产业、特色产业等,通过订单生产、合作协议、产供销对接等方式,强化一二三产业的有机融合,形成完整产业链。重点探索形成长期稳定的购销关系和合理的农产品购销价格,逐步建立一二三产业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充分保护农民利益,让从事第一产业的农民充分分享产业链增值,价值链提升带来的更多收益。

(三)探索农村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的其他有效形式,积极开发农业的多种功能。

试点市县可结合美丽乡村建设,传统村落保护等工作,注意总结已有的行之有效的实践探索,促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的有机融合,稳步推进休闲观光农业、品牌农业、创意农业、乡村旅游、农家乐、健康养老产业等新业态,既有效增加农民收入,又弘扬农耕文化,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三、支持类型

以产业链延伸、产业范围拓展、产业功能转型等为核心,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主线,支持发展多种类型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模式。

(一)农业产业纵向型融合。

通过订单生产、承贷承还、贷款担保、合作协议、产供销对接等多种方式,建立有效的企农利益联结机制,加强家庭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生产经营合作,实现生产、加工、销售、品牌培育等环节的有机整合,增加农业附加价值。积极发展“互联网+”新型业态,促进农业生产、销售、加工管理智能化水平。

(二)农业多元化服务型融合。

发展以测土配肥、统防统治、农机服务、产品营销、技术培训等为重点的社会化服务组织,总结推广农业综合服务站、信息服务平台、粮食银行、产业联盟等社会化服务有效形式,实现服务主体多元化、类型多样化、运行市场化,加快构建公益性服务与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与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三)产业聚集型融合。

以水稻、小麦、马铃薯优质粮产业为重点,建立土地、资金、科技、人才等要素平台,引导从事种植、加工、销售的各类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向优势区聚集,壮大产业大县,提高规模化经营水平,形成优质粮产业集群和品牌优势,提高种粮效益。积极推进农业内部产业整合型融合,大力推广“一年两熟”等种植模式,推进粮饲兼顾、种养融合、循环发展。

(四)农业多种功能型融合

通过规划引导,重点围绕打造沿黄都市休闲农业带,建设提升一批农家乐、休闲农庄、休闲农业示范点,开发农业生态休闲、旅游观光、农耕文化、科技教育等多种功能,拓展农业发展的领域和空间。

(五)其他产业融合模式。

各地可总结提炼近年来在推进特色产业发展中,探索出的其他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新模式。

四、支持规模及方式

(一)支持规模。

本次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试点以县为单位,编制整体方案。以自治区重点发展的1+4(优质粮食+草畜、蔬菜、枸杞、葡萄)产业为重点,突出水稻、小麦等优质粮食产业。各县在编报项目方案过程中,根据各地实际,可以将以上四种模式整合申报,也可突出一两种模式申报。优质粮食产业(包括马铃薯)原则上不低于资金总规模的50%;每个项目资金原则上控制在500—1000万元以内。

(二)支持方式。

各试点县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运用财政补助奖励、贴息、产业引导基金等方式,突出支持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重点领域和环节,推动农业相关产业联动集聚、生产要素跨界配置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农产品产加销等相关服务业的有机整合。

财政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仓储烘干、加工等设施,以及开展综合性服务、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等。财政扶持资金可以股份形式量化到农户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全产业链利益分配。

五、申报程序

(一)本次项目由五市农牧、财政部门组织申报。

请五市农牧、财政部门紧密结合本地区主导产业发展实际及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具体模式,认真做好辖区县(市、区)项目的申报、审核和筛选上报工作。县(市、区)项目要以本级人民政府正式行文上报。原则上每个市申报项目数不超过8个。自治区农林科学院、宁夏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宁夏现代农业集团等实行属地申报。

(二)项目立项采取竞争性项目评审。

农牧厅、财政厅对各市上报的项目申报方案,组织专家评审论证后,择优确定(约50%的项目)。

共性内容评审重点:

项目总体思路、融合机制的构建以及目标措施可行性、财政支持方式的创新性、支持环节的科学性、资金使用的合理性、项目实施方案完整性等。

个性内容的评审重点:

农业产业纵向型融合。

农业产业化发展现状,如何通过农业产业纵向融合机制创新、企农利益联结机制创新、生产经营合作方式创新,实现农业生产、加工、物流、销售等有效整合,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农民收入。

农业多元化服务型融合。

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现状,社会化服务主体的主要类型、服务的主要形式,服务履约情况,服务质量考核和绩效评价方案等。

产业聚集型融合。

水稻、小麦等优质粮产业发展现状、产业聚集情况、规模化经营情况、新型主体培育情况,产业集聚面临的共性问题,财政资金支持产业集聚平台建设实施方案,集聚平台建成后为产业发展带动作用等。

农业多种功能型融合。

规划编制情况、休闲农业发展现状、如何利用本地规模特色农产品、特有农业资源,开发农业旅游、文化和科教等新型农业业态,发展创意农业、体验农业等。

(三)项目自愿申报,申报材料一式10份,申报截止日期为11月23日(过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李美玲,电话0951-5169936。

六、有关要求

各市县(区)要切实加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大胆探索,积极创新,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突出大农业理念,突出产业融合,突出支持方式创新。各市县(区)农牧、财政部门要密切配合,努力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为全面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积累经验。

附件: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项目实施方案编写提纲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牧厅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2015年11月16日

附件

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项目实施方案编写提纲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背景

三、项目可行性必要性

四、项目目标

五、项目内容

六、项目运行机制

七、主要措施及技术路线

八、资金扶持环节及扶持方式

九、项目实施进度

十、项目组织管理

十一、项目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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