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转发 卫生厅等部门关于实施妇幼卫生 “七免一救助”意见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宁夏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7-06-24 18:25:15  评论()

文件名称: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转发 卫生厅等部门关于实施妇幼卫生 “七免一救助”意见的通知

文件编号:宁政办发〔2014〕4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自治区卫生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民政厅、妇联、残联《关于实施妇幼卫生“七免一救助”的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1月3日

关于实施妇幼卫生“七免一救助”的意见

为了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提高妇女儿童健康保障水平,提升出生人口素质,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区开展婚前医学免费检查、农村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新生儿四种代谢性疾病免费筛查、新生儿听力障碍疾病免费筛查、先天性疾病患儿免费治疗、农村妇女乳腺癌免费筛查、农村妇女宫颈癌免费筛查,对农村孕产妇急救和农村妇女乳腺癌、宫颈癌治疗给予救助(以下简称妇幼卫生“七免一救助”)。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妇幼卫生“七免一救助”,促进城乡妇幼保健服务均等化,使全区妇女儿童的健康指标得到明显改善。到2015年,全区婚前医学检查率达到90%以上,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8%以上,苯丙酮尿症、甲状腺功能低下症、肾上腺皮质增生症、葡萄糖磷酸脱氢酶缺乏症、听力障碍五种先天性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到90%以上,农村妇女乳腺癌和宫颈癌筛查率达到90%,农村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0/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3‰以下。

二、基本原则

(一)资金统筹。统筹使用中央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农村妇女乳腺癌和宫颈癌检查补助、自治区财政配套补助、医疗保险等资金,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作用。

(二)公开透明。加大宣传力度,将妇幼卫生“七免一救助”的内容、标准和实施程序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的监督。

(三)自愿参与。在群众自愿的前提下开展婚前医学检查、新生儿疾病、乳腺癌和宫颈癌筛查工作。

三、范围对象

从2014年1月1日开始,在全区实施妇幼卫生“七免一救助”惠民政策。该政策只适用于具有宁夏户籍的居民。实施婚前医学免费检查的对象是符合法定年龄的城乡新婚夫妇;实施免费住院分娩的对象是参加医疗保险、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农村孕产妇,没有参加医疗保险或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只享受财政补助;实施五种疾病免费筛查的对象是所有城乡新生儿;实施五种先天性疾病免费治疗的对象是所有城乡患儿;实施乳腺癌和宫颈癌免费筛查的对象是35岁—64岁的农村妇女;实施孕产妇急救救助的对象是抢救费用超过1万元的急重危症农村孕产妇,实施乳腺癌和宫颈癌治疗救助的对象是参加医疗保险或符合农村医疗救助条件的农村妇女。

四、主要内容

(一)实施婚前医学免费检查。对法定年龄新婚夫妇免费进行婚前医学检查,实行内外五官常规检查、胸部透视、血常规、尿常规、乙肝表面抗原、转氨酶、梅毒、艾滋病、男女生殖系统等检查打包服务。财政按每对婚检对象13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二)实施农村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对符合条件的农村孕产妇在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和乡镇卫生院住院分娩实行免费,按照每例1300元的标准打包服务,其中医疗保险补助800元、财政补助500元。对符合条件的孕产妇在其他医疗机构(含承担市辖区住院分娩定点的市级医疗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住院分娩给予补助,在医疗保险补助800元、财政补助500元的基础上,医疗机构可向孕产妇收取一定服务费用,原则上川区医疗机构收取的服务费用不得超过1000元、山区医疗机构收取的服务费用不得超过500元。

(三)实施新生儿四种代谢性疾病免费筛查。为新生儿免费筛查先天性苯丙酮尿症、甲状腺功能低下症、肾上腺皮质增生症、葡萄糖磷酸脱氢酶缺乏症四种代谢性疾病,并实行采血、送检、实验室检查和结果反馈等项目筛查打包服务。财政按每人1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四)实施新生儿听力障碍疾病免费筛查。为新生儿免费筛查先天性听力障碍疾病。财政按每人2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五)实施先天性患儿免费治疗。对筛查出苯丙酮尿症、甲状腺功能低下、肾上腺皮质增生症、葡萄糖磷酸脱氢酶缺乏症、听力障碍疾病等五种疾病的患儿实施免费治疗。参保患儿治疗费用纳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参保患儿治疗费用医疗保险报销剩余部分、未参保患儿治疗费用纳入疾病应急救助范围。其中,苯丙酮尿症参保患儿治疗费用按照每人每年2万元包干,纳入医疗保险门诊大病报销;听力障碍疾病患儿纳入自治区残联救助项目,免费为患儿佩戴助听器或植入人工耳蜗,组织开展康复训练。

(六)实施农村妇女乳腺癌免费筛查。分批为35岁—64岁农村妇女免费开展乳腺临床和乳腺彩超检查,对彩超检查BI-RADS分级四级及以上者进行乳腺钼靶X线检查,钼靶X线检查可疑或阳性者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财政补助额度按照国家标准执行。

(七)实施农村妇女宫颈癌免费筛查。分批为35岁—64岁农村妇女免费开展妇科、宫颈脱落细胞检查,对检查结果异常或可疑阳性者进行阴道镜和组织病理学检查。财政补助额度按照国家标准执行。

(八)对农村急重危症孕产妇急救和农村乳腺癌、宫颈癌患者治疗给予救助。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疾病应急救助办法》,将符合条件的急重危症农村孕产妇纳入疾病应急救助范围。对筛查出的农村乳腺癌和宫颈癌患者全部进行治疗,纳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患者,纳入民政部门城乡医疗救助范围;对确诊患有宫颈癌2B以上或乳腺浸润性癌的农村贫困妇女,按照财政部、全国妇联下发的《2011年—2015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农村贫困母亲两癌救助项目管理办法》,每人救助1万元。

五、组织领导

实施妇幼卫生“七免一救助”,关系妇女儿童的生命健康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地要把这项民生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投入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各级卫生部门要制定管理办法和技术规范,统一操作程序,公开服务项目,严格定点医院监管,强化人员培训,保证服务质量。各级财政部门要落实配套经费和必要的工作经费,确保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做好医疗保险有关资金及时结算等工作。各级民政部门要做好大病医疗救助相关工作。各级妇联、残联要积极配合做好宣传动员,对宫颈癌和乳腺癌患者给予救助,组织开展听力障碍患儿康复治疗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紧密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自本意见下发之日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卫生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民政厅关于实施妇幼卫生“六免一救助”意见的通知》(宁政办发﹝2012﹞9号)同时废止。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