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试行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人社部  法律法规网 2017-06-20 10:04:34  评论()

文件名称: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试行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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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试行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鲁政办字〔2017〕63号),在全省全面试行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为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妥善解决失能老人长期护理需求,按照中央有关决策部署,人社部于2016年6月制定印发《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人社厅发〔2016〕80号),选择有条件的地方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山东省是重点联系省份之一。山东省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决策要求,按照人社部试点文件精神,总结已开展探索城市的经验,科学设计方案、认真测算,依据国家有关文件确定的基本制度框架和政策设置,结合该省实际,因地制宜制定了全面推进试点的文件,对相关政策进一步细化完善,并在资金筹集、保障范围、待遇支付等方面做了创新性探索。具体推进安排上,在青岛等已实施试点城市基础上,要求省内其他地市都要选择1-2个县开展试点,利用3年左右时间在全省全面建立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文件印发后,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欢迎和一致好评。随着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稳步推进,越来越多的失能老人将从中受益,极大的缓解个人及家庭经济和事务性负担,增进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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