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司法部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
2016年4月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21号,以下简称《意见》),对新时期进一步加强律师工作、健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充分发挥律师在实施“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的重要作用作出了全面部署。为做好《意见》的学习和贯彻落实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意见》出台的重要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律师工作,高度重视律师队伍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积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律师工作和律师队伍建设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把改革完善律师制度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将律师工作纳入全面依法治国总体布局,对加强律师工作和律师队伍建设作出部署。《意见》的出台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对于进一步加强律师工作和律师队伍建设,健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充分发挥律师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具有重要意义。《意见》坚持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提出了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和任务、措施,对新形势下深化律师制度改革作出了全面部署,是指导我国律师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必将推动我国律师工作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认真学习领会《意见》出台的重要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律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抓好《意见》的学习贯彻工作,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事业实现新发展,充分发挥律师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的重要作用,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认真做好《意见》的学习贯彻工作
贯彻落实好《意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任务。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做好《意见》的学习贯彻工作,把《意见》规定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认真组织学习《意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意见》精神上来。
要组织司法行政干部、律师管理人员认真学习《意见》,深刻领会《意见》出台的重要意义,深刻领会《意见》的精神实质,深刻领会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和任务、措施,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文件精神上来。司法部将举办全国律师管理干部培训班,对学习贯彻《意见》进行培训。各地要制定专门学习计划,采取培训班、座谈会等多种形式认真学习《意见》,使广大律师管理人员增强贯彻落实《意见》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坚定性。要把学习《意见》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律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全国律师工作会议精神和解决当前律师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确保学习贯彻《意见》工作取得实效。
(二)做好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营造贯彻落实《意见》的良好舆论氛围。
要按照司法部的部署,结合各地工作实际,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围绕《意见》出台的重要意义和《意见》提出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推进律师制度改革发展的政策扶持和保障措施,律师工作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的重要作用等方面开展宣传,营造贯彻落实《意见》的良好舆论氛围。要认真做好舆论引导工作,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掌握舆论主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