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甘肃省政府关于同意设置省道301线海石湾至岗子沟二级公路收费站的批复
文件编号:甘政函〔2015〕162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甘政函〔2015〕162号
省交通运输厅:
你厅《关于设置省道301线海石湾至岗子沟二级公路收费站点的请示》(甘交发〔2015〕63号)收悉。经研究,收费站选址合理,符合《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17号)有关规定和国家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政策要求,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在省道301线海石湾至岗子沟二级公路设置河桥收费站(K18+900)。
二、你厅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设计、建设收费站,并确保工程质量。
三、你厅要切实做好相关宣传工作,及时公告相关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加强收费站运营管理,切实做好还贷工作。
四、收费标准、收费年限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申报批准。
甘肃省人民政府
2015年10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公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