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甘肃省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批复
文件编号:甘政函〔2016〕95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甘政函〔2016〕95号
省农牧厅:
你厅《关于调整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请示》(甘农牧发〔2016〕10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现设的瓜州县柳园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由G312线3295公里+700米处,迁建至G30连霍高速2739公里+800米处(柳园超限检测站内);合水县太白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由G309线1044公里处,迁建至G22青兰高速1264公里+400米处(太白超限检测站内);文县中庙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由G212线700公里+200米处,迁建至G75兰海高速536公里+480米处(余家湾超限检测站内),更名为文县余家湾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华池县柔远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由S202线74公里处,迁建至S202线13公里处,更名为华池县乔河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崆峒区马峪口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由G312线1778公里+500米处,迁建至G312线1790公里向西400米处,更名为平凉市崆峒区八里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红古区海石湾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由G109线1842公里+700米处,迁建至G6京藏高速1640公里处(张家寺超限检测站内),更名为兰州市红古区张家寺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
其中,瓜州县柳园、合水县太白、文县余家湾、兰州市红古区张家寺4个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依托公路超限检测站开展公路路政和动物防疫监督联合执法工作。
二、同意撤销现设的古浪县十八里堡、古浪县黄花滩、高台县新坝、临洮县康家崖、张家川县马鹿、岷县梅川6个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
三、你厅要加强与省交通运输厅的协作配合,制定工作方案,完善相关制度,健全运行机制,共同推动联合执法取得实效。
四、你厅要切实加强对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建设和管理,依法组织开展动物防疫监督检查,努力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甘肃省人民政府
2016年5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