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城口县关于印发城口县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市场化运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重庆市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7-04-28 15:01:24  评论()

文件名称:[重庆]城口县关于印发城口县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市场化运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件编号:渝文备〔2017〕277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渝文备〔2017〕277号

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城口县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市场化

运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城府办发〔2016〕236号

县财政局、县市政园林局、县公管办、县交易中心:

《城口县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市场化运作实施方案》已经县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17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及时组织实施。

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30日

城口县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市场化运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提升城区道路清扫保洁质量,创造干净、整洁、有序、优美的人居环境,根据《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重庆市环境卫生管理作业标准》等法规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创新机制、高效运行。引进环卫清扫保洁作业市场竞争机制,提高劳动效率和工作质量。逐步形成管理科学化、服务社会化、运作市场化、保障制度化的环卫清扫保洁作业市场,创造干净、整洁、有序、优美的人居环境。

(二)明确主体、优化模式。通过市场化运作,推动环卫清扫保洁管理模式的改革。县市政园林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按照程序推进城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外包工作。

(三)规范标准,落实职责。制定并落实统一的规范标准,分片区、路段落实管理责任;强化舆论监督,高度重视广大市民和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及时予以解决。

二、服务范围

服务范围(市场化运作区域)包括核定的老城区和城市新区的清扫保洁作业区域,总体范围如下:

(一)东:至城巫路花坪油库(任河南岸);至山神漆器新厂(任河北岸)。

(二)南:至城黔路歇脚坡隧道。

(三)西:至城万快速通道广贤垭隧道进口端(任河南岸);城黔路小河口大桥(任河北岸)。

(四)北:至红军纪念公园、诸葛寨植物公园北端(含城区公园内部区域)。

三、服务内容

服务范围的清扫保洁等环卫作业,并适时报告市政设施和城区绿化损毁情况。具体如下:

(一)清扫、保洁道路;

(二)清洗、清掏果皮箱;

(三)清理人行道、绿化隔离带垃圾;

(四)清洗交通隔离栏;

(五)及时清扫、清洗因突发情况污染的道路;

(六)及时清除责任区范围内的废弃物;

(七)保洁并管理城市公厕;

(八)做好法定节假日、政府举办的重大活动期间的保洁工作;

(九)完成不可预见的重大检查评比、庆典活动期间的市容环境卫生保障任务。

四、服务费用

(一)核定作业面积。由县市政园林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依据相关规定和实际需求,全面核定作业面积,核定后的作业面积作为发包的面积,并以此为依据测算相关费用。

(二)核算运行费用。县市政园林局负责,全面核实目前城区清扫保洁运行成本,提出初步方案。运行总经费的核算要充分考虑老城区、城市新区作业工作量及劳动强度等实际情况,根据2016年运行经费和城区保洁的相关规范及标准,分别测算运行经费;要适当考虑管理费用,原则上按0.5元/平方米·年计算。

(三)提交财政评审。县市政园林局核实目前城区清扫保洁运行成本并形成方案提交县财政评审中心评审。评审结果作为采购服务的最高限价。

五、经营期限

3年(自2017年1月起至2020年1月)。

六、采购方式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精神,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城区清扫保洁服务。

七、其他问题

(一)采购对象基本条件。参与竞争性磋商的企业应当取得环卫作业清扫保洁相关资质。环卫作业清扫保洁资质由县市政园林局进行审查和核定。未取得相应资质的企业,不得在城口从事环卫清扫保洁企业服务活动。

(二)人员安置。原则上原雇请的环卫工人(临时工)全部转入承包公司,必须确保环卫队伍稳定;不愿转入的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三)工资标准。根据市市政委、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改善环卫工人待遇的通知》(渝市政委2011〔189〕号)规定,承包方必须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工资(不含加班工资)不能低于当年重庆市人均最低工资标准的120%。社会保险、意外人身保险、加班工资、节假日工资以及高温补贴等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执行。

(四)设备处置。县市政园林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按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对现有资产设备登记造册、清产核资。现有清扫保洁设备(如:垃圾清运车、洗扫车等)可一次性出售给承包方,也可采取租赁方式租给承包方,具体由县市政园林局与承包方协商。

(五)工作标准。清扫作业质量、保洁作业质量、道路冲洗作业质量、垃圾箱和保洁车管理质量、绿化管护等相关的作业标准,由县市政园林局根据《重庆市环境卫生管理作业标准》和我县实际制定标准并签订承包合同。

(六)日常考核。由县市政园林局负责制定日常考核办法,采取按月考核、按月支付费用的方式履行承包合同。

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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