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大连宝原核设备有限公司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考核中心扩大考试范围的复函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环保部  法律法规网 2017-03-24 16:05:11  评论()

文件名称:关于同意大连宝原核设备有限公司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考核中心扩大考试范围的复函

文件编号:国核安函[2017]29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大连宝原核设备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考核中心扩大Z4专项考试范围的请示》(大宝技发〔2017〕7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根据《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资格管理规定》(HAF603)和《关于申报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考核中心的通知》(国核安办〔2008〕176号)的有关规定,我局对你公司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符合相关要求,同意你公司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考核中心考试范围增加管子的承插焊(Z4)。

你公司即日起可按增加后的考试范围组织实施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项目考试。

特此函复。

国家核安全局

2017年3月20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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