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重庆市市政管理委员会重庆市公安局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主城区露天焚烧、露天烧烤整治工作的通告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重庆市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7-03-03 12:02:33  评论()

文件名称:[重庆]重庆市市政管理委员会重庆市公安局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主城区露天焚烧、露天烧烤整治工作的通告

文件编号:渝文备〔2017〕98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渝文备〔2017〕98号

重庆市市政管理委员会

重 庆 市 公 安 局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开展主城区露天焚烧、露天烧烤

整治工作的通告

渝市政委〔2016〕110号

为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营造洁净、文明的城市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重庆市市政管理委员会、重庆市公安局、重庆市环境保护局联合开展主城区露天焚烧、露天烧烤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非指定区域露天焚烧垃圾、树叶和杂草。

二、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非指定区域和时段露天烧烤。

三、经准许设置的烧烤摊区(点)应落实 “三限、三有、三控”(限时间、限地点、限规模经营,有经营许可、有垃圾收集容器、有防渗漏地垫,控噪音、控油烟、控隐患)措施,禁止使用高耗能、高污染燃料,并大力推广环保无烟炉具设备。自觉服从管理,合法、文明经营。

四、违反者,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

五、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和监督,发现、制止、投诉和举报身边违法违规露天焚烧、露天烧烤污染环境的行为。举报电话:12319、110、12369。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重庆市市政管理委员会 重庆市公安局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11月29日

重庆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1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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