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印发《2017年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计划》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农业部  法律法规网 2017-02-15 06:42:15  评论()

文件名称:农业部关于印发《2017年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计划》的通知

文件编号:农医发[2017]4号

发布时间:2017-02-14

实施时间:2017-02-14

 

附件2

 2017年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采样和检测技术要点

一、采样安排

(一)采样地点

各相关省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在各自辖区范围内选定符合数量要求的定点养殖场并报农业部兽医局备案,且须保证采样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各监测任务承担单位按照《监测计划》以及采样地省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提供的定点养殖场进行采样和分离细菌;负责对该省设立的全国定点监测场长期跟踪监测大肠杆菌和肠球菌耐药性变化趋势,每年采样2次,分上半年和下半年进行。

(二)采样类型

采集泄殖腔或盲肠拭子作大肠杆菌、肠球菌、沙门氏菌和弯曲杆菌分离;采集新鲜牛奶作金黄色葡萄球菌分离,根据养殖场规模,每个场采样50-100份。

(三)监测的细菌种类

包括大肠杆菌、肠球菌(分为屎肠球菌和粪肠球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弯曲杆菌(分为空肠弯曲杆菌和结肠弯曲杆菌)等。沙门氏菌和金黄色葡萄球菌可根据各地分离情况进行监测。

二、兽药使用调查

各监测任务承担单位要认真做好饲料和饲料药物添加剂来源与种类调查、采样前动物使用抗菌药物情况调查(预防用药和治疗用药)和采集样品的统计,据实填写采样记录表。

三、细菌分离与鉴定

采用选择性培养基,定向做大肠杆菌、肠球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和弯曲杆菌分离,用生化试验、PCR技术或血清学方法对分离物进行鉴定。本年度分离监测的细菌种类与数量要求见《监测计划》。分离到的菌株在-20℃以下加甘油保护剂冷冻保存或用其它合适方法自行保存,沙门氏菌和弯曲杆菌送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进行血清型鉴定后保存。

四、药物敏感性测定

采用经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质量认定的药敏试验板进行药物敏感性检测。目前,已实施质量认定的药敏板生产企业有:天津市金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上海星百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检测用质控菌株由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统一供应。

五、结果报送

由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将本年度总结任务分配到各监测任务承担单位。各单位需在11月25日之前完成,并将电子版总结报送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由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汇总,在12月31日前报送农业部兽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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