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北京]护照注销需要什么手续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来信内容:
护照注销需要什么手续?怎样护照就算注销了?
处理单位:市公安局
回复内容:
来信人,您好:
我们收到了您在政风行风热线中关于护照注销问题的咨询,现回复如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相关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行政监察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在无法扣押当事人护照的情况下,可以提请护照签发机关宣布案件当事人的护照作废。
因普通护照损毁、遗失、被盗等情形申请护照补发的,普通护照持有人提交情况说明申请宣布普通护照作废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经核实后可以宣布作废。
欢迎您的致信与监督,我们已将您来信情况纳入我单位政风行风热线系统的采集库。
详情可拨打咨询电话:84020101网址:www.bjgaj.gov.cn→网上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