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北京]集体户口新生儿落户问题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来信内容:
您好,我是2015年到期的大学生村官,村官到期后户口落在人才的集体户口上。目前,在本市没有房,户口暂时无法迁出,想咨询新生儿落户需要什么手续?
处理单位:市公安局
回复内容:
来信人您好,按照市局推出的户政便民利民服务措施规定:
新生儿父母一方为我市人才集体户口,另一方为外地户口,且在北京没有本人及配偶名下合法产权的住房,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政策、手续齐全的,可以随父亲或母亲在我市人才集体户申报出生登记。
但新生儿父母人事档案关系已经调往外省市或本市其他单位,但户口仍滞留在人才集体户内的,其生育的新生儿不能在人才集体户申报出生登记。
但因集体户归集体户单位管理,需要集体户所在单位同意接收新生儿出生登记,因此您需要向集体户所在单位咨询了解相关事项。
欢迎来信人的致信与监督,并已将您来信情况纳入我单位政风行风热线系统的采集库。
我们的咨询电话是87680101-2,以便能及时解答您的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