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集体户口新生儿落户问题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北京市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7-01-24 17:55:09  评论()

文件名称:[北京]集体户口新生儿落户问题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来信内容:

您好,我是2015年到期的大学生村官,村官到期后户口落在人才的集体户口上。目前,在本市没有房,户口暂时无法迁出,想咨询新生儿落户需要什么手续?

处理单位:市公安局

回复内容:

来信人您好,按照市局推出的户政便民利民服务措施规定:

新生儿父母一方为我市人才集体户口,另一方为外地户口,且在北京没有本人及配偶名下合法产权的住房,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政策、手续齐全的,可以随父亲或母亲在我市人才集体户申报出生登记。

但新生儿父母人事档案关系已经调往外省市或本市其他单位,但户口仍滞留在人才集体户内的,其生育的新生儿不能在人才集体户申报出生登记。

但因集体户归集体户单位管理,需要集体户所在单位同意接收新生儿出生登记,因此您需要向集体户所在单位咨询了解相关事项。

欢迎来信人的致信与监督,并已将您来信情况纳入我单位政风行风热线系统的采集库。

我们的咨询电话是87680101-2,以便能及时解答您的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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