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重庆市关于印发两江新区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综合试点试验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重庆市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7-01-24 12:15:04  评论()

文件名称:[重庆]重庆市关于印发两江新区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综合试点试验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件编号:渝府办〔2017〕2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渝府办〔2017〕2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两江新区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综合试点试验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北区、北碚区、渝北区人民政府,两江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两江新区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综合试点试验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两江新区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综合试点试验实施方案

为抓好重庆两江新区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综合试点试验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若干意见》,按照《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综合试点试验的函》(商政函〔2016〕215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发挥西部大开发战略支点及“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联结点优势,以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和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建设为重点,以探索内陆开放、体制机制创新为核心,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利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形成全方位开放新格局,提升要素聚集和资源配置能力,建成投资贸易便利、高端产业聚集、营商环境规范、带动效应明显的示范区域,打造内陆地区融入经济全球化的开放平台,在更高层次参与国际竞争和合作。

(二)工作目标。

坚持开放引领、创新驱动,以新型金融、现代物流、服务贸易、高端制造业等新兴产业为抓手,探索开放型经济运行管理新模式,推进国际投资合作新方式,建立质量效益导向型外贸产业新格局,形成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开放新机制。到2017年,贸易多元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等试点任务基本完成,自贸试验区建设取得突破,投资和贸易便利化政策支撑体系进一步完善,外向型经济占国民经济比重明显提升,建立符合国际化、法治化、市场化要求的投资和贸易规则体系。

二、重点任务

(一)探索开放型经济运行管理新模式。

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做到既放开放活,又管住管好。进一步扩大企业自主权,最大限度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和环节。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实现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全覆盖。加强政务信息化建设,依托云计算大数据平台,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立一口受理、同步审批和高效运作的服务模式,实现信息跨部门、跨行业互通共享和协同管理。加快构建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健全集中统一的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体系和社会信用体系,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及评估、检验检测机构等作用,积极鼓励社会公众参与市场监督。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服务,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和执法体制以及信息检索、纠纷调解、维权援助、仲裁等服务机制。

(二)探索构建开放型产业新体系。

减少和取消外商投资准入限制,重点选择汽车、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和金融、物流、商贸、专业服务、文化服务、社会服务等现代服务业领域扩大对外开放。推动全产业链融合,大力发展研发设计、检验检测、物流配送、采购结算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上下游配套的生产性服务业。搭建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技术研发、工业设计、知识产权等公共服务平台,探索“产业链+价值链+物流链+信息链+资金链”的内陆加工贸易发展新模式,打造内陆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

(三)探索科技创新服务新机制。

加快建设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建设一批双创示范工程、打造一批双创支撑平台、扶持一批科技创新类企业,充分发挥双创和“互联网+”的乘数效应,发展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传播双创理念、打造双创热点、持续营造浓厚双创氛围、释放全民双创潜能,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向更大范围、更深程度、更高层次发展,把两江新区建设成为有特色、高水平的国家双创示范基地。

(四)探索促进国际投资合作新方式。

按照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要求,完善外商投资管理制度。改革对外投资管理方式,探索完善境外投资活动的真实性核查制度,支持投资者通过在境外新设、并购、参股等方式设立企业。以中新、中韩等国别产业合作为基础,创新专业化、精准化、集群化招商模式,促进研发中心、营运中心、结算中心、销售中心等总部机构集聚,争取更多的世界500强企业投资落户。支持企业扩大对外投资,支持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共同建设国际产业合作试验区,探索共同出资、共同受益的资本运作模式。

(五)探索金融服务开放型经济新举措。

大力集聚金融总部机构,大力培育特色金融要素市场,支持传统金融机构向“多牌照”“全牌照”发展,进一步提升消费金融、融资租赁、信用保险等新兴金融业规模和质量;建立金融结算中心,改善金融生态环境,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和辐射力,提高金融创新能力和扩大对外开放,探索离岸金融、跨境人民币、电子商务、跨国公司本外币结算等国际金融结算新业务;打造资本运作高地,多渠道推进股权融资,规范发展债券市场,加快建立结构完整、功能完善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成为国内重要功能性金融中心核心区。

三、改革举措

(一)建立与开放型经济相适应的行政管理体制。

1.深入推进大部制改革。深化“一个部门管市场”,充分发挥整合后的两江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职能,加大对基层事权下放,就近服务市场主体,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施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制度,探索建立企业信用评级标准,实施分类管理,完善企业信用约束机制。探索“一枚印章管审批”,建立综合统一的行政审批机构,加快审管职能分离制度改革,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实现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全覆盖。实行“一支队伍管执法”,推动建立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按照行政决策、审批与监督执法职能相对分离的原则,组建独立、集中、统一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

2.改革外商投资管理模式。探索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对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之外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执行。

3.营造更加适于资本“走出去”的便利环境。支持自贸试验区内企业和个人使用自有金融资产进行对外直接投资、自由承揽项目,逐步减少个人对外投资的外汇管制。支持企业在境外设立股权投资企业和专业从事境外股权投资的项目公司。设立境外股权投资基金,支持两江新区国资平台、龙头企业到境外开展收购、并购、控股、参股等项目投资。

(二)完善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建设配套机制。

1.鼓励企业加大创新力度。探索实施研发准备金制度,鼓励规模以上企业每年从销售收入中提取3%─5%作为研发准备金,税前按实际支出额进行加计扣除,并按其新增研发投入的10%给予奖励,对中小微企业按新增研发投入的20%给予奖励;对设立独立法人的高端研发机构,依据税收贡献额或者研发人员工资支出额给予连续3年的研发补助,对于自建自用科研用房给予城市建设配套费减免;每年投入1亿元专项资金助推中小科技企业快速成长。

2.加快海内外创新人才引进。加大力度资助海内外领军人才主持的科技创新项目,提供免费办公场地;为国内外领先技术、创新成果自主创业的人才提供微企创业补助等创业启动资金;通过学费返还补贴鼓励大学生、留学人员参加互联网学院创业培训课程。

3.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将财政资金支持形成且不涉及国防、国家安全、国家利益、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权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鼓励科技成果在产权单位与科研人员之间按比例分配和作价入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运用,将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向研发和转移转化团队倾斜;通过直接给予经费补贴方式,鼓励建立市场化运营的科技成果转化、知识产权交易、科技成果评价等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根据其服务的数量和质量,经综合评价后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补贴。

4.创新科技投融资体制。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中小科技创新企业发行债券提供担保;推动在重庆股份转让中心设立科技创新板,探索制度创新,为挂牌企业提供股权融资、股份转让、债券融资等创新服务;对包括创业投资基金和天使投资机构在内的各类创业投资主体,以不同方式给予支持和引导;成立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区级信用担保基金,通过融资担保、再担保等形式,与现有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商业性融资担保机构合作,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信用增进服务;完善相关考核机制,不进行盈利性指标考核,并设置一定代偿损失容忍度。

(三)建立质量效益导向型外贸促进机制。

1.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依托两路寸滩保税港区,推进新型加工贸易发展,争取开展选择性征税试点,立足现有笔记本电脑产业基础,向智能手机、车载电子设备、穿戴设备等高科技、高附加值智能终端产业升级。允许外资企业从事游戏游艺设备的生产和销售,通过文化主管部门内容审查的游戏游艺设备可面向国内市场销售。依托金伯利进程国际证书制度功能,开展毛坯钻石的进口、设计、加工、检测出口等全产业链业务。推动贸易流通性加工发展,延伸贸易产业链,建设进(出)口消费品的分装、烘焙、检测等流通性加工基地。探索外资整车企业独资建厂试点。

2.创新发展服务贸易。做大做强互联网产业园、服务贸易产业园,积极发展离岸服务外包,推进服务外包业务向信息技术、财务结算、检测试验等产业价值链高端延伸。加快发展对外文化贸易,探索建立文化艺术品保税交易市场,对文化产品创意、设计、生产、存储、交易及文化设施设备进口等给予支持,建立西部对外文化展示贸易基地。重点培育专业服务,引进会计、法律、财务、货代、仲裁、检验(测)、知识产权、认证等专业服务,营造专业服务产业发展环境。探索开展知识产权交易、产权物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试点,推进知识产权投融资及保险、风险投资、信托等金融服务,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

3.加快发展“保税+”新型贸易。创新国际贸易投融资和流通结算便利化政策,大力发展“保税+展示交易”“保税+跨境电商”“保税+融资租赁”“保税+整车进口”“保税+专业市场”“保税+特设口岸”“保税+总部及转口贸易”。做大保税展示交易,探索境外先进设备等生产要素以及平行进口汽车等大宗生活用品的保税展销。大力推进跨境电子商务,优化口岸、通关、结汇、退税等监管和服务,扩大以企业对企业(B2B)、企业对消费者(B2C)销售模式为核心的跨境电子商务交易规模,完善物流、仓储、结算、信息等配套功能。发展保税维修业务,加快建成区内笔电产品全球维修中心,建设西部民航维修基地,开展飞机发动机及其他核心零部件等境内外高技术、高附加值产品维修和再制造业务。

(四)深化金融领域开放创新。

1.推动投融资和贸易便利化。探索建立更为便利、更有效率的本外币合一账户体系。深化开展外债规模切块管理改革试点,对所筹资金回流和结汇使用给予便利化政策。开展国际贸易结算中心试点,对注册在自贸试验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允许开设国际贸易中心专用账户,探索资金流与交易单证一致条件下的外汇收付业务。

2.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深化股权投资基金人民币对外投资业务、企业赴新加坡发行人民币债券业务、个人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业务等试点。支持自贸试验区内符合条件的跨国公司开展跨境人民币双向资金池业务,降低资格审批要求。允许符合条件的自贸试验区内企业向境外金融机构借入人民币贷款,实行基于比例自律的宏观审慎管理。

3.促进金融对外开放合作。支持港澳、新加坡等地的境外金融机构在区内合资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港澳、新加坡等地的境外机构在区内合资设立全牌照证券公司。支持在自贸试验区内设立互联网保险机构,支持保险机构开展互联网保险工作。探索境外投资者发起设立、控股或参股设立金融要素市场,扩大完善要素市场交易品种。

(五)促进全方位对外开放。

1.打造长江上游物流贸易枢纽港。申请果园港成为国家开放口岸,设立进口粮食、苗木等指定口岸。完善果园港保税功能,形成以港口为节点,航空、铁路、公路、水路无缝连接的全程综合多式联运枢纽。设立汽车整车进口口岸和汽车贸易物流产业园,申请汽车平行进口试点,建立汽车整车及关键零部件贸易、仓储、分拨、改装、维修等全产业链模式。建设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发展钢材、粮食等大宗商品现货交易,开展期货保税交割试点,完善舱单质押、商业保理、贸易结算等供应链融资服务,形成大宗商品交易信息中心、价格形成中心和物流分拨中心。

2.打造西部国际航空综合枢纽。拓展重庆江北国际机场国际航线网络,建立与新加坡樟宜机场联程中转机制,构建欧亚陆空联运国际客货运输体系。推动建立渝新航空口岸执法互认机制,建设统一、高效、联动的口岸通关机制。设立生物制剂指定口岸和国际快件经转口岸,强化航空物流国际分拨和中转功能。争取外资企业或境外航空公司,在航空和相关服务业设立合资或独资子公司,推动国外企业设立基地航空公司。

3.打造多式联运监管和信息交换中心。加快口岸基础设施和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建设,推进通关便利化。建立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管理服务模式,打造多式联运全程物流综合服务信息平台。设立多式联运海关监管中心,实现“铁、公、水”多种运输方式的自由换装、中转、集拼、配送,实行“多点申报、多点放行”,做到随到、随验、随放,关检查验互认、执法互助。

4.建设互联网国际合作综合试验区。建立重庆─香港─新加坡的国际数据传输通道,申请设立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局。申请开展国际数据中心服务试点,允许外资服务提供者在自贸试验区内试点设立合资或独资企业,开展外向型数据业务服务。着力放宽外资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降低或取消对互联网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首次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限制,在有效监管前提下为试验区内的企业提供互联网数据中心(IDC)服务。

四、组织保障

(一)健全法制保障体系。

两江新区管委会要认真梳理需要调整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推动地方立法,建立与试点要求相适应的开放型经济管理制度,保障综合试点试验有关改革开放措施依法顺利实施。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支持两江新区在扩大投资领域开放、实施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创新投资管理体制等方面深化改革试点,及时解决试点过程中的制度保障问题。

(二)完善配套税收政策。

自贸试验区已经试点的税收政策原则上可在两江新区进行试点。在符合税制改革方向和国际惯例,以及不导致利润转移和税基侵蚀前提下,积极研究完善适应境外股权投资和离岸业务发展的税收政策。

(三)抓好组织实施工作。

两江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试点内容,按照总体筹划、分步实施、率先突破、逐步完善的原则组织实施,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研究,及时调整试点内容和政策措施,重大事项及时向商务部请示报告。

(四)建立评估推广机制。

两江新区管委会要及时总结改革创新经验,积极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适时对试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综合和专项评估,必要时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独立评估,根据评估结果适时推广经验和做法。加大政策解读和舆论宣传力度,进一步营造综合试点试验良好舆论环境。

附件:两江新区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综合试点试验任务分工

附件

两江新区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综合试点试验任务分工

主要任务

具体工作举措

市级责任部门

办理时限

一、建立与开放型经济相适应的行政管理体制

(一)创建国家级政务服务标准化试点,继续清理、精简窗口申报材料和审批环节,办结时限总体缩短70%以上。

市质监局

2017年12月

(二)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动态监管。

市工商局

持续实施

(三)制定并公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精简中介评估事项。加快推动中介机构与行政审批部门脱钩。

市编办、市民政局

2017年12月

(四)大力发展电子政务。提档升级电子政务运行设施,建立健全网上办公系统,实现基本公共服务事项80%以上可在网上办理。

市政府电子政务办

2017年12月

(五)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扩大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更好发挥信用体系作用,扩大企业信用信息应用领域。

市发展改革委

持续实施

二、完善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建设配套机制

(一)构建“种子+初创+成长+龙头”的企业发展体系,科技创新类企业数量达到2000家以上。

市科委

2018年12月

(二)打造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

市科委

2017年12月

(三)扶持建立成果转移转化服务机构。通过直接给予经费补贴方式,鼓励建立市场化运营的科技成果转化、知识产权交易、科技成果评价等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根据其服务的数量和质量,经综合评价后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补贴。

市科委

持续实施

(四)组建石墨烯、新能源及智能汽车、3D打印、云计算、大数据等新兴领域的研发创新中心和产业技术研究院,打造智能制造双创示范区。

市经济信息委

持续实施

二、完善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建设配套机制

(五)开展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的创业大赛、发明大赛、创业论坛、两江论坛等双创活动。

市人力社保局

持续实施

(六)争取试点放宽企业外籍人才申请外国专家证资格。

市人力社保局

持续实施

(七)开展知识产权综合服务试点,设立两江新区知识产权服务中心(重庆汽车摩托车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

市知识产权局

2017年12月

(八)开辟外籍高层次人才申请永久居留绿色通道,加快办理进度。

市外国专家局

2017年12月

(九)打造国际人才社区,规划建设一批人才公寓和创业社区。

市规划局

持续实施

(十)争取国家部委工作人员到两江新区挂职,加大两江新区与国家部委工作对接力度。

市委组织部、团市委

持续实施

三、建立质量效益导向型外贸促进机制

(一)加快保税港区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大力促进“保税+展示交易”“保税+融资租赁”“保税+转口贸易”“保税+专业市场”等多元化发展。

市商务委

持续实施

(二)打造会展新型商业业态。加强悦来会展及会展产业配套设施建设,利用会展外溢效应,延长展览产业链条,进一步加强会展新型业态的招商。

市商务委

持续实施

(三)加快推进五大服务贸易专项,集聚大企业、大集团及国际知名品牌,提升服务贸易实力和竞争力,建设重要的服务贸易基地。到2017年,力争服务贸易进出口额达到100亿美元。

市商务委

持续实施

(四)市级产业引导基金中安排5亿元,设立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

市财政局

持续实施

(五)进一步便利服务贸易企业外汇收支,促进服务贸易健康发展。

人行重庆营管部

持续实施

(六)加快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单一窗口”建设,实现“关、检、汇、税、企”和国际贸易、仓储物流、交易支付、金融结算等信息互联互通。

市政府口岸办

持续实施

四、深化金融领域开放创新

(一)支持香港、澳门及新加坡等境外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在两江新区内合资设立两地全牌照证券公司,外资持股占比原则上不超过49%。

市金融办、重庆证监局

持续实施

(二)加强与新加坡金融机构合作,完善两江普惠金融服务中心功能。

市金融办

持续实施

(三)继续贯彻实施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意愿结汇政策,深化并扩大跨国公司本外币资金集中运营试点,降低两江新区跨国公司开展外汇资金集中运营试点门槛,支持两江新区跨国公司开展本外币资金池业务。

人行重庆营管部

持续实施

五、促进全方位对外开放

(一)加快推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协调推动进出口涉及的海关、检验检疫、外汇、税务等部门所需的单证格式和数据标准的统一,建立安全可靠的数据交换体系。

市政府口岸办

持续实施

(二)推动果园港设立国家开放口岸,拓展口岸功能,完善进口水果、肉类等指定口岸建设,申报设立进口粮食、生物制品、苗木等指定口岸,提升内陆口岸的辐射作用。

市政府口岸办

持续实施

(三)推动重庆单一窗口与检验检疫主干系统、强制性产品认证及企业注册备案系统实现数据对接。

重庆检验检疫局

持续实施

(四)做好进口食品检疫审批权承接工作,择机审批试点范围。争取国家认监委授权开展跨境电商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审批。

重庆检验检疫局

持续实施

(五)依托果园港,充分利用兰渝铁路开拓西北市场,探索内陆无水港合作机制,重点发展铁水多式联运。

市交委

持续实施

(六)加快建设国际航空枢纽,加密国际客货航线,发展铁空联运。

市交委

持续实施

(七)促进互联网和信息服务业国外资本进入。积极争取新加坡企业在重庆市设立独资企业(WOFEs),从事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服务(经营类电子商务)、离岸呼叫中心服务等业务。

市经济信息委

持续实施

五、促进全方位对外开放

(八)建立重庆─香港─新加坡的国际数据传输通道,提升两江云计算产业园境内境外数据互联互通能力,探索建设互联网国际合作综合试验区。

市经济信息委

持续实施

(九)推进文化领域有序开放。在国家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鼓励国外著名文化创意、制作、经纪、营销机构与两江新区文化企业合资合作。

市文化委

持续实施

(十)提高教育对外服务的水平,通过扩建耀中国际学校和新办国际学校提高服务能力,提高国际学校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加快教育、医疗市场对外开放进程,鼓励外商投资举办高品质的国际学校和医院。

市教委、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

2017年12月

抄送:市委有关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高法院,市检察院,重庆警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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