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建设国家环境保护环境感官应激与健康重点实验室的函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环保部  法律法规网 2016-12-31 07:35:12  评论()

文件名称:关于同意建设国家环境保护环境感官应激与健康重点实验室的函

文件编号:环科技函[2016]259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306医院:

你单位报送的《国家环境保护环境感官应激与健康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任务书》(以下简称《计划任务书》)收悉。依据我部组织专家论证的结果,经研究,同意依托你单位建设国家环境保护环境感官应激与健康重点实验室。

重点实验室建设任务是针对我国环境健康管理方面的迫切需求,开展环境污染健康风险评价研究,研究任务主要包括:环境(空气、噪声、光辐射)污染暴露与感官应激损害效应研究,环境污染感官应激损害机制及防控、医学干预技术研究,环境污染感官应激健康风险评估及损害鉴定评估研究等。同时,以重点实验室为学术交流与合作平台,培养一批优秀的创新型骨干人才,为我国环境健康工作提供支撑。

重点实验室建设期两年。请你单位按照《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围绕《计划任务书》中提出的建设目标和建设内容,建立“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模式,落实资金投入,按期完成重点实验室各项建设任务。建设期间,若遇重大事项,及时向我部报告,并按时提交《重点实验室建设情况年度报告》。

特此函复。

环境保护部

2016年12月24日

抄送:中国人民解放军战略支援部队参谋部。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