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山东省关于聊城市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山东省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6-11-05 09:05:46  评论()

文件名称:[山东]山东省关于聊城市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

文件编号:鲁政字〔2016〕246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聊城市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

鲁政字〔2016〕246号

聊城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报批聊城市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的请示》(聊政呈〔2016〕2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聊城市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明确国有林场公益类别,从严控制事业编制,加强对国有林场的财政支持,加强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改革顺利进行。

二、你市要加强组织领导,按时完成改革任务。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牢牢守住“保生态、保民生”的底线,确保2017年年底前全面完成理顺体制、创新机制、政事分开、妥善安置富余职工等各项改革任务,彻底破除制约国有林场发展的障碍,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激发国有林场活力,充分发挥国有林场在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建设中的骨干和带动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生态保障。

三、要强化督查,做好风险防范,确保社会稳定。要建立督查机制,对有关县(市、区)改革进展进行全面督查,尤其是要抓好县级国有林场改革方案编报、国有林场定编、财政保障和富余职工安置等关键环节和内容,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对需要完善的改革措施及时研究完善,确保改革任务圆满完成。要注意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及时上报省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小组,做好风险预警,确保社会稳定。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省政府有关部门。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11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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