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对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5633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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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5633号建议答复摘要
我部高度重视以毕节为代表的喀斯特岩溶山区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发展。2013年8月,我部出台了《关于支持毕节试验区现代农业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围绕落实支持毕节的差别化政策,积极支持毕节试验区改革发展。2013-2014年我部累计安排毕节市各类基本建设和财政资金5.47亿元。2015年安排资金2.12亿元,用于支持毕节市粮油高产创建、马铃薯良种繁育基地建设等项目32个。韩长赋部长2015年7月到毕节市调研农业结构调整时,明确表示在马铃薯产业发展、牛羊良种繁育基地、专家咨询顾问、项目资金整合、农村电商等方面给予支持和帮助。
一、关于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近几年,我部支持毕节围绕促进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方面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加大农产品加工支持力度,支持毕节市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二是支持农业观光旅游发展。下一步,我部在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等方面将进一步突出扶持重点,向毕节市优势产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在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方面,我部将组织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提升工程,加快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让更多的农民参与进来,脱贫致富。
二、关于强化科技支撑体系建立
一是支持发展种子、种苗、种畜、种禽“四种”种子工程。二是支持毕节地区农技推广示范县建设,完善“专家—农技人员—科技示范户”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快速通道。三是支持毕节市开展农民技能培训。四是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培训。此外,我部选派多名干部在毕节市挂职锻炼,并接收毕节市的干部到部里挂职学习,初步建立了互派干部挂职锻炼的工作机制。下一步,我部会同贵州省共同支持毕节市大力实施新一轮种子工程。进一步加大对农业科技创新的支持。继续增加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和农民培训工作的投入。
三、关于继续加大对农业产业化经营支持力度
我部积极支持毕节发展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为骨干的农业经营主体,加速农业产业化进程。2015年全市新增重点龙头企业17家(总计249家),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470家(总计5205家)。下一步,继续支持毕节市发展各类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包括“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支部+合作社+农户”等模式,鼓励创新经营,产、加、销同步推进,加快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
四、关于推进品牌建设,提高市场竞争力
一是加强对农业部定点市场的规范管理。二是支持毕节市农业信息化工作。三是支持通过特色农产品交易会,扩大市场知名度和影响力。下一步,积极争取资金,加大对毕节市农业信息化工作的支持力度,促进现代信息技术与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融合发展。在第十四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上,展示毕节特色农产品,提升毕节市名优农产品的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
五、关于大力推广生态循环农业新模式
我部通过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试点工程对草地进行治理,重点开展天然草地改良、优质稳产人工饲草地建植、草畜产品加工设施设备和标准化集约化养殖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毕节农村沼气建设,支持毕节开展增殖放流,改善水域生态环境,促进渔业种群资源恢复和渔民增收。在我部推荐基础上,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我部等11个部委将毕节市正式列为全国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下一步,我部将会同贵州省共同支持毕节市实施区域生态循环农业示范项目,开展以生态恢复重建、土壤修复、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循环经济模式推广,以及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利用、农村清洁工程等为主要内容的生态农业示范,推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和生态保育型农业发展,推进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创建工作。
农业部
201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