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江西省关于国务院对武宁县等落实有关政策措施成效较明显地区予以激励支持有关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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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时间: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根据2015年国务院大督查情况,2016年1月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对落实有关政策措施成效较明显的20个市(州),20个县(市、区)给予表扬,在2016年对这些地区实行“免督查”,给予额外安排专项建设基金、奖励督查收回的中央预算内沉淀资金、奖励专项转移支付沉淀资金、建立申请企业债券“直通车”机制、提前调度库款、奖励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等6条具体激励措施。我省武宁县是受到表扬的县(市、区)之一。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借鉴武宁县的经验做法,不断增强抓落实的责任感,切实抓好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抓落实。坚持把抓落实作为一切工作的落脚点和出发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我省面临经济转型升级和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双重任务”。全省要实现“五年决战同步全面小康”和完成“十三五”目标任务,必须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强化执行、狠抓落实。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站在对党和人民事业负责的高度,始终把抓落实作为检验履职尽责的根本标尺,进一步深化对抓落实的认识,明确抓落实的任务,掌握抓落实的方法,增强抓落实的自觉性、主动性、创造性,坚决把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不断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成效、迈上新台阶。
二、完善制度抓落实。要进一步完善抓落实的工作制度和流程,对重点工作要定目标任务、定质量标准、定完成时限、定责任主体。要建立健全履职尽责、权责相应的体制机制,把目标任务层层分解,细化落实到部门和个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不断提高执行力,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在其位、谋其政、成其事的责任担当意识,对重点工作做到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调度,带头抓落实,努力营造人人担责、事事尽责、层层督责的良好氛围,确保各项决策部署、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强督查抓落实。坚持问题导向,以督查促整改、抓落实,切实解决政策措施落实过程中的“中梗阻”现象。要对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督查,确保政策落实到位。要实行台账管理,对未落实事项查原因,落实中事项查进度,已落实事项查结果,做到台账清晰、进程可控,对账销号。要强化跟踪督办,采取月调度、季检查、半年通报、年度考核等方式,结合随机抽查、全面复查等手段,逐项做好督促整改,做到全过程、全方位动态监管。要加强人大、政协、民主党派、舆论和群众监督,构建“大督查”的落实机制。
四、强化奖惩抓落实。进一步严肃纪律,整治不作为,鼓励有作为。要建立抓落实的目标考核机制,考核要加强对责任主体的全程跟踪考核,注重听取基层群众评议,注重工作实绩。对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及时有力、成效明显的,予以表彰奖励。对落实不力、进度滞后的,开展问责问效,督促整改到位,并纳入政府绩效管理考评体系,作为考核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
国务院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地区实施激励支持,体现了中央鼓励干事创业的鲜明导向。全省上下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不断增强抓落实的责任感,树立抓落实的作风,掌握抓落实的方法,确保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努力实现“十三五”江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开局。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