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建省经信委转发工信部关于开展2016年度节能机电设备(产品)推荐及“能效之星”产品评价工作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中国福建  法律法规网 2016-06-14 17:41:26  评论()

文件名称:[福建]福建省经信委转发工信部关于开展2016年度节能机电设备(产品)推荐及“能效之星”产品评价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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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时间:

有关设区市经信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有关行业协会: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节能机电设备(产品)推荐及“能效之星”产品评价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6〕368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要求组织有关节能产品的研发或生产单位(包括当地的央属、省属单位)申报符合条件的设备(产品),并于2016年7月20日前将上报文和企业的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省经信委环资处,同时提供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光盘(一份)。 联系人:王学昭,联系电话:0591-87801232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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