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大连市环境保护综合督查报告》的函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环保部  法律法规网 2016-03-25 21:08:02  评论()

文件名称:关于转发《大连市环境保护综合督查报告》的函

文件编号:环办函[2015]1680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大连市人民政府:

2015年6—8月,我部东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会同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对你市开展了环境保护综合督查。根据《环境保护部综合督查工作暂行办法》,现将《大连市环境保护综合督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转给你市。请于2015年11月25日前,将整改方案报送我部,并自整改方案报送之日起6个月内,向我部提交整改报告。如对《报告》内容有异议,请于收到后10个工作日内,向我部提交陈述申辩理由。

附件:大连市环境保护综合督查报告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5年10月20日

抄送: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辽宁省环境保护厅,环境保护部东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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