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证监会  法律法规网 2016-01-25 03:11:34  评论()

为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落实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审核理念,我会拟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进行修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左侧的“部门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

2.电子邮件:faxingbuA@csrc.gov.cn

3.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邮编100033

4.传真:010-88060641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9日。

 

中国证监会

2015年11月6日

下一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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