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关于同意台山核电厂一期工程役前和在役检查新增与变更能力验证项目实施方案和技术规格书的复函
文件编号:国核安函[2016]79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台山核电合营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恳请审查和开展台山核电厂一期工程核岛役前及在役检查新增与变更能力验证项目的请示》(广核台〔2016〕16号)和《关于恳请审查台山核电厂一期工程核岛役前及在役检查新增与变更能力验证项目技术规格书的请示》(广核台〔2016〕19号)收悉。经研究,我局认为《台山核电厂一期工程核岛役前及在役检查新增与变更能力验证项目实施方案》和《RPV进、出口管嘴安全端与主管道同种金属焊缝自动超声检验技术规格书》等7份能力验证项目技术规格书(见附件)基本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可用于台山核电厂1、2号机组役前和在役检查无损检验技术能力验证工作。
特此函复。
附件:新增与变更能力验证项目技术规格书
国家核安全局
2016年7月19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华北、华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中广核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附件
新增与变更能力验证项目技术规格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