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河北省贸易发展局2016年公开招聘面试入闱人员资格审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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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时间:
各位考生:
根据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局2016年度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
2016年6月24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二、资格审查地点:
地址:石家庄市和平西路334号(河北省商务厅院内),河北省贸易发展局办公室(西配楼303室)
联系电话:0311-8790968387909197
联系人:刘笛
三、资格审查有关要求:
1、资格审查时,考生应提供以下资料:考生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劳动合同等原件及复印件及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2、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须到指定地点审查。考生凡未按要求和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作自动弃权。
3、参加资格审查考生所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提供虚假证明的,一律视为作弊,并取消其面试资格,同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资格审查后,面试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按参加面试人数3:1的比例,从报考本职位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审查合格考生。符合资格审查分数的考生,应开通手机,以便招录单位及时联系。
5、报考河北省贸易发展局入闱人员:
侯卫蔚、仝毅然、范玉娟、李思恒、韩佳嘉、范亚然
附:《2016年河北省贸易发展局公开招聘入闱人员名单》
河北省贸易发展局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