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审查结果(2016年第九批)的公告
文件编号:公告 2016年 第37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6号)及相关文件的规定,我部对申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以下简称资质)的相关机构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2016年第九批)公告如下:
一、不予批准安徽闰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资质。
二、不予批准中铁第五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资质晋级。
三、不予批准重庆德和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资质延续,并注销资质。
审查结果的具体情况详见附件。第三项中的机构请于10日内将原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寄回我部行政审批大厅。
上述机构如不服本公告决定的,可在接到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接到本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审批大厅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邮编:100035)
联系人:关雎
电话:(010)66556045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审查结果(2016年第九批)
环境保护部
2016年5月11日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6年5月11日印发
附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审查结果(2016年第九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