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国核基地与核设施辐射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专项质保与比对培训班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环保部  法律法规网 2016-05-25 15:10:04  评论()

文件名称:关于举办全国核基地与核设施辐射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专项质保与比对培训班的通知

文件编号:环办辐射函[2016]930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全国核基地与核设施辐射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专项的开展,确保项目调查工作的质量,提高各单位监测业务能力,根据《关于印发〈环境保护部2016年度培训计划〉的通知》(环办人事函〔2016〕345号),我部决定组织举办全国核基地与核设施辐射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质保与比对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6年6月27日至29日(6月26日报到)。

二、培训地点

北戴河技术交流中心(秦皇岛市北戴河区鹰角路2号)。

三、培训内容

(一)2013年至2015年基地调查与评价专项质量保证工作总结交流;

(二)辐射环境监测中的质量保证;

(三)90Sr分析测量;

(四)空气中氡浓度的测量;

(五)210Po、210Pb分析测量。

四、参加人员

各地区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1-2人)及其他专项有关单位(2-3人)从事专项监测与评价工作的人员(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一) 培训班免收培训费(含食宿费),学员往返交通费自理,不安排接送站。

(二)请各单位于2016年6月20日前反馈报名回执(见附件2)。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环境保护部辐射源安全监管司放射性废物管理处 牛洁

电话:(010)66556388

传真:(010)66556375

附件:1.核基地调查与评价专项有关单位

2.报名回执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6年5月20日

附件1

核基地调查与评价专项有关单位

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环境保护部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

环境保护部各地区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广东省辐射监测中心

甘肃省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四川省辐射环境管理监测中心

云南省辐射环境监督站

江西省辐射环境监督站

陕西省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

西藏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站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站

内蒙古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

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清华大学

南华大学

核工业北京化工冶金研究院

中核第四研究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中核北方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

中核兰州铀浓缩有限公司

中核陕西铀浓缩有限公司

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

中国核动力设计研究院

广东大亚湾核电环保有限公司

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

中核四〇四有限公司

中核建中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

中核四川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核工业二三〇研究所

核工业二九〇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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