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大数据分析中心大屏监控显示系统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工商总局  法律法规网 2016-05-09 10:55:30  评论()

文件名称:国家工商总局大数据分析中心大屏监控显示系统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国家工商总局大数据分析中心大屏监控显示系统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1、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4月22日

2、项目名称:国家工商总局大数据分析中心大屏监控显示系统采购项目

3、项目编号:GC-HG160332

4、变更事项及内容:

根据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附注及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提交文件须知”,投标文件格式中商务部分第十一条:“*其他:DLP投影显示单元(大屏幕)制造厂商具有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不做要求,投标人投标时无需提供。如已提供,投标资格及评分均不受影响。本项目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特此说明。

5、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经济信息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八号

联系电话:010-88651676

采购中心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西章胡同9号院

邮政编码:100035

项目负责人:刘伟,010-55601901

业务经办人:吴瑞,010-83085032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5月6日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