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宝莲自杀跳楼图片惨不忍睹 胆小者误入 图

法律法规网 作者:蓝蓝
来源 来源: 聊城窝窝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2-03-17 10:30:48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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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玉莲,为中国常见人名,其中最著名的是香港女演员陈玉莲,1960年3月25日出生。1977年加盟TVB,艺训班第六期毕业。1993年退出演艺圈。2008年,在息影14年后复出,与刘松仁合作拍摄《原来爱上贼》,目前主要从事义工工作,亦参加慈善活动及主持电台节目。曾塑造的经典角*有《神雕侠侣》中的小龙女、《天龙八部》中的王语嫣等。
2012年3月,香港媒体爆料,近来年陈玉莲正式拜师,跟随高僧浪迹天涯宣扬宗教,传言她带发修行超过3年,也紧守5戒:“不杀生、不偷盗、不妄语、戒酒和戒*”,她与尼姑的差别只是秀发还在,却早已摒除七情六欲。   据调查,拥有四千多万人民币身家的她,目前选择居住在屯门简朴的旧楼,友人私下透露:“陈玉莲已经看透世情,今生不会再婚,也许计划出家,从此皈依佛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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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宝莲2002年7月31日跳楼自杀身亡,事隔9年多,某网站竟有网友放上疑似她跳楼后死状照片,为冲流量,还要网友点击“赞”字才看得到。自15日该照片传上网后,至今已有5000多名网友按“赞”并大量转贴,有人质疑照片造假,有人吓到怕做恶梦,也有人冷血回应“这又没什么”。
次有网友放出号称是她跳楼后的照片,死状甚惨,虽然页面上注明“胆小者勿看”,但引发他人好奇,心态可议,而网站则宣示免责权置身事外。另有网友表示在陈宝莲身亡那年,就收看过她跳楼照片,只能用“体无完肤”来形容,所以这张应不是真的。

  听闻此事,台湾艺人澎恰恰气愤说:“下流!怎么能把人不好看的照片放在公开的网络上哗众取宠,这种方式就算不触法,也触犯了道德规范。”李明依也批说:“不道德,非常过分,法令常让坏人钻漏洞,却没有保护到好人,希望相关单位要将网络规范再订定严谨一点,或聘请专门的网络警察去找这种坏人,不要让坏人知法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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